从是否规定有租赁期限看,租赁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于租赁期间届满即告终止。但是当事人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也可以续订合同。续订合同又称为期限更新,它不同于一般合同中履行期限的变更。前者是两个合同关系,后者只是一个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限更新只能发生于租赁期限(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时。
租赁双方当事人更新期限续订合同有两种方式: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约定更新又称明示更新,是指合同当事人于租赁期间届满后另订一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法定更新又称默示更新,是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仍继续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出租人亦不反对;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人也接受了。当事人有此行为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租赁关系的意向,租赁期限视为更新。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定期租赁更改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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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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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使用租赁物后续续应该怎么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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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害,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8首先,您与租车人之间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合同的租赁物是五铃车,因此,此种租赁关系受租赁合同的调整。其次,关于能否向承租人主张修理费,应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此,出租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承租人的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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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承租人正当使用租赁物而不承担租赁物损失赔偿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依《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有权按合同的规定或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不应承担对租赁物的修复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并不能归责于承租人,应视为合理损耗,这属于正常合理的损失,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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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纠纷在法院受理期间承租人还能继续使用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8楼下住户可以向你和承租人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主张赔偿,因为你是房屋所有人。你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如果是因为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不当造成的(简而言之就是“不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你可以向承租人追偿。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