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 应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00:58 275 人看过

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

一、法院判罚金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一)以犯罪情节特别是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为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同一性质的犯罪,由于犯罪情节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序不一样,处刑也就有轻有重。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作案环境、对象、损害结果作为犯罪情节,直接影响到罚金数额的确定。

(二)罚金数额的确定还应适当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

《刑法》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利。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重罪重判,轻罪轻判。同样情节的犯罪,对有钱人多判罚金,对无钱的人少判罚金,反映出适用法律的不平等。但在实际上,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适用罚金刑时不可能完全平等。况且,如果法官在自由裁量罚金数额时,完全不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导致两种不利后果:

1、由于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人的经济能力,罪犯没有能力交纳而使罚金刑不能执行,或者因罚金过重造成犯罪人生活陷入困境,丧失生活的信心,可能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2、罚金的数额过少,会使犯罪分子受不到经济惩罚的痛苦,发挥不了罚金刑的作用。因此,判处罚金刑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否则犯罪人无能力履行而又无相应的替代制度,就会使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

二、法院判罚金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指罚金的单处、选处、并处的适用问题。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数额标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犯罪情节轻微。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都很轻。2.不需要判处刑罚。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并且犯罪人已经认罪、悔罪,对其没有判处刑罚的必要。只有在既是犯罪情节轻微,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才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非刑罚方法处理。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采用的非刑罚方法包括两种情况:1.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是人民法院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免予刑罚处罚的情况下可采用的几种教育措施。所谓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庭上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被告予以批评、谴责、教导或者告诫,责令其改正的一种教育方法。责令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
    2023-06-11
    363人看过
  •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犯罪分子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种财产刑。根据刑法规定,对财产性或者经济性犯罪,一般都应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刑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当财产不足等情况出现时,应当先执行财产性刑罚还是先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36条第2款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总的来说应当优先于执行对犯罪分子判处的财产刑。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被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只要犯罪分子的财产不足以同时全部支付赔偿经济损失和罚金,就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3-06-11
    462人看过
  • 对集资诈骗罪犯的刑罚应当如何评判?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集资诈骗的处罚集资诈骗是非法集资的一种,最高可判死刑。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统称,比较常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这两个罪名有相同之处,都是违反国家金融监管的制度,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利息返还等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但这两个罪名也有显著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要搞项目或有急切的资金需要,但又不具备贷款、融资的条件等,往往采取给付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并用于实际生产经营。
    2023-07-20
    413人看过
  • 犯罪分子犯拐卖儿童罪处罚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241、242条对拐卖儿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删节,只保留拐卖儿童内容):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
    2023-04-06
    131人看过
  •  是否应当判处犯罪未遂罪?
    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被判刑。不过,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从宽处罚,使其与既遂犯相比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过,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被告有专业律师代表刑事辩护,争取轻判的机会很大。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被判刑。不过,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从宽处罚,使其与既遂犯相比从轻或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未遂可以从宽处罚,而不是从宽处罚。建议被告有专业律师代表刑事辩护,争取轻判的机会很大。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 遂 犯 如 何 从 轻 或 减 轻 处 罚 ?未遂犯是指在犯罪实行终了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对于未遂犯,我国刑法采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以期
    2023-09-02
    114人看过
  • 刑罚的轻重应当和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一、片面共犯如何定罪片面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中,从始至终都是按照自己的犯罪意志进行的,并没有因为片面共犯的暗中帮助而强化或减弱其犯罪意志和行为。因此,应当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实行犯定罪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要认真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罪行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而不能因为片面共犯的存在,影响实行犯的定罪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二、类推原则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吗?类推原则不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包括:1、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
    2023-03-01
    115人看过
  • 对于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减刑
    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2023-07-26
    125人看过
  • 某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较长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涉恶罪这一罪名,而与涉恶有关的犯罪罪名是比较多的,不同的犯罪罪名、犯罪情节对判刑都是有影响的。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于组织者领导者,一般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于各级参加黑社会的人员,可处3-7年的有期徒刑。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对犯罪分子的判处,一般是3-10年的有期徒刑。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公职人员,依据犯罪的情节,可以处5年以下或者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民间借贷行为会涉嫌刑事犯罪吗如果借款人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的话,其民间借贷的诉讼案件将会被严格审查,并且,其执行手段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最高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解释第14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虽然《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解释》做了这
    2023-07-10
    389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什么判处刑罚
    一、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什么判处刑罚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处罚原则(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
    2023-03-15
    166人看过
  •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怎样处罚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处罚。一、犯罪既遂可以免除刑罚吗?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犯罪既遂的,有重大立功或者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可以免除刑罚,具体如下:一、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可以依照刑罚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等。三、可以自首并按罪名从轻处罚吗
    2023-03-22
    467人看过
  •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一、14周岁未满16周岁犯罪会判无期徒刑吗?对于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判无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适用死刑,但可适用无期徒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死缓的具体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三、中国
    2023-04-03
    421人看过
  • 拘役是不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呢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我国规定的刑罚方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一、没收财产是何种处罚我国刑罚体系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同时也属于财产刑。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其具备以下特点:一、没收财产的范围: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二、适用对象:只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三、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给与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四、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而且不能减免。二
    2023-04-05
    138人看过
  • 缓刑犯重新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缓刑犯重新犯罪的处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应当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执行刑罚。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犯重新犯罪能否适用缓刑缓刑犯在考验期内重新犯罪的,不再适用缓刑。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缓刑,和新罪的处罚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
    2023-07-27
    480人看过
  • 犯罪未遂应当受到处罚吗
    犯罪未遂应当受到处罚。未遂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必要确定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应进一步确定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得赔偿多少钱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
    2023-03-09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对于犯罪集团的主犯应当如何处罚, 对主犯和从犯分别应当如何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主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刑
    • 对于教唆犯应当如何处罚?对教唆犯应当如何处罚?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处罚教唆犯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
    • 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何处执行?犯罪分子是否应当参加劳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犯罪分子应该根据哪些情况判处罚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般侵犯财产罪是根据其犯罪金额来确定罚金,例如盗窃2000多元,一般罚金会是其两倍多,可能是5000,这是法官自由裁量的内容。 经济性犯罪的罚金也要根据其犯罪数额确定,但是一般不会直接像盗窃那样简单的倍数,而是综合其认罪态度,退回的赃款等诸多因素确定。
    • 对于越狱的犯罪分子应当怎么判刑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3
      分为三种情况: 1、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