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正在建设的工程抵押,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34:23 332 人看过

一、能否将正在建设的工程抵押

可以将正在建设的工程抵押,正在施工的工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行为就有效。但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资料有: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三、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条件是必须是: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登记相关文章
  • 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应提交哪些证件
    一、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应提交哪些证件?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3、登记申请书;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5、抵押权人(工作人员)持工作证、身份证;权利人及共有人携身份证、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共同到场(单独所有人持身份证、单身证明等材料;单位申请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应出具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股份制企业需董事会决议、股份制章程、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应出具职代会认可证书);6、其他材料。二、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哪些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民法典》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民法典》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2、在建工程占用
    2023-04-19
    47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11、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2023-04-04
    425人看过
  • 重庆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材料一览
    办理材料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3份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5、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6、非整层房屋抵押应提供房屋分户测绘报告和平面图(并用红线圈定抵押范围,由双方盖章认可),写明具体位置。原件1份7、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申请程序1、咨询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2、预审窗口预审并申请现场查勘3、凭现场查勘记录到受理窗口交件受理办理时限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2023-05-29
    86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需要登记就能设立抵押权
    一、哪些财产不需要登记就能设立抵押权(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房;(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二、抵押权的设立的条件(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06-08
    496人看过
  • 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资料需要有哪些?
    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3、房屋所有权证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资料:土地使用(租用)证;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上面
    2023-03-10
    39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是否一并抵押
    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
    2023-02-18
    113人看过
  • 抵押物要抵押时需要通过哪些部门登记
    抵押物要抵押时必须要通过有关登记或公证部门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
    2023-06-15
    416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怎么开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应当到房管部门来进行办理。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其他必要材料。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办案时限是多久?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受理收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023-02-11
    280人看过
  • 已抵押的在建工程竣工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时,原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要更换?
    在建工程虽与房屋期权不同,在建工程是“物”而不是权利,但是在建工程还不是房屋,而是在变化过程中的物。允许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旨在使在建工程建设没有缺乏资金之虞,以加快经济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建设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建工程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担保,而不能为其他性质的债权进行担保,也不能为他人进行担保。另一方面,考虑到在建工程还不是房屋,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在登记时,登记机关只是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而不象房地产抵押那样向抵押权人发权属证书。在建工程竣工以后,如抵押权尚未消灭,应当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这里用了“重新办理”一词,是因为抵押的标的物发生了变化。原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要更换?原主合同只能是贷款合同,而重新办理的一个前提是抵押权尚未消灭,即主债权还存在。因而,主合同
    2023-06-10
    64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等),将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记载于抵押登记簿的行为。在登记实践中,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改变而发生的房地产抵押权变更,例如抵押权人公司改制、更名等情形;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抵押权内容发生改变,包括抵押权顺位变化、抵押权存续期变化、抵押范围变化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均存
    2023-06-10
    63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号:房建字第号房建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发证的顺序号。(二)抵押权人:填写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为在建工程的贷款人。(三)抵押人:填写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通常为对在建工程享受财产权的权利人。(四)在建工程坐落:即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坐落位置。(五)其余事项与《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2023-06-08
    195人看过
  • 土地被抵押 在建工程是否可以抵押
    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一、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卖出去会有什么后果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是: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法律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二、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三、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四、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五、容易遭受意外损失。二、民法典上的共同抵押是指什么?关于共同抵押的规定如下: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2、乡镇、村企
    2023-03-07
    311人看过
  • 预告抵押登记能否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抵押,可以实现抵押权。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一、预告抵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存档。(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
    2023-02-22
    121人看过
  • 抵押的房子能否申请抵押登记
    无法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房子抵押登记后多久放款现房抵押贷款多久放款的时间并不固定,不同的贷款途径时间不同。房产抵押贷款三个途径:一是银行,手续全,利息低,放款时间一般一个月左右。不过可以催证加急,可以节约3到5天;二是金融公司,利息一般年息10%到15%,放款时间一个星期左右;三是民间借贷个人或者公司,最快当天放款,年利息一般不超过36%。《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2023-08-08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 更多>

    #抵押登记
    相关咨询
    • 在建工程抵押能否转一般抵押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建工程抵押转为一般抵押权登记指南一、应提交的证件: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3、登记申请书;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5、抵押权人(工作人员)持工作证、身份证;权利人及共有人携身份证、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共同到场(单独所有人持身份证、单身证明等材料;单位申请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应出具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股份制企业
    • 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意思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以不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xxx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时在办证窗口领取空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盖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核原件); 4、房地产抵押合
    • 正在建设中的房子能否抵押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可以依法用正在建设的楼房做抵押。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用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做抵押。因此,正在建设的楼房可以用来做抵押,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 在建工程的抵押权登记能申请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6
      可以。《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七条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 济南车管所注销抵押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的程序和抵押登记资料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注销(解除)抵押登记程序:1、到车管所二楼业务大厅3、5号窗口登记审核岗受理,领取业务受理凭证2、凭受理凭证到二楼业务大厅14号窗口交费3、凭交费后的受理凭证到二楼业务大厅3、5号窗口登记审核岗办理办理注销(解除)抵押登记需准备资料:1、到市车管所领取、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