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拆违案:每逢拆迁必拆违,背后还是征迁利益的博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3:31:38 469 人看过

房屋征收往往会出现这样一幕拆迁怪象:不拆迁就没事,一拆迁突然就冒出来很多“违建”,是不是违建,往往是征收方一句话的事。这背后是什么在驱动?恐怕,以拆违促拆迁才是其真实目的。

今天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分享发生在杨先生身上的真实案例,他居住十几年的房屋在城中村改造,就被列入了违建名单,补偿陡然少了很多他能扳回败局吗?拆迁律师能否为他声张正义?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杨先生的拆迁小故事。

城中村改造拆违,拆掉了居住10余年的家,面对断垣残壁,杨先生何去何从?

杨先生是江苏省某地居民,于2004年左右在本村修建212.3平方的两层砖混房屋,装修得十分用心,一家人居住十几年都相安无事。2016年,因城市发展扩张,杨先生所在的村组被划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与政府就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商谈无果而终。

2018年5月,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上述房屋为违法建筑,并于6月初开始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杨先生及家人奋力阻止才暂时保住房屋主体结构。杨先生此时意识到与政府协商无望,于是决定通过专业律师介入来维权,北京拆迁律师团尹利兵律师接受委托后介入该案。

强拆事实已然发生,房屋只剩断壁残垣,而杨先生的建房手续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泊却并不齐全,面对眼前的维权困境,并没有让尹律师束手无策。尹律师分析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即杨先生的房屋是否真的属于非拆不可的违法建筑吗?

律师分析:

违建认定主体错误,强拆决定违法,拆除行为违法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是需要规划部门来予以认定,在没有认定之前任何人都无权将该房屋当作违法建筑来对待,更不能随意的予以拆毁。

本案中,该市城管部门显然无权对杨先生的房屋进行自行认定,且其在法定诉讼期间内未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就实施了强拆行为,明显是违反了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剖析以上法律关系后,尹律师已经成竹在胸了,立即针对案情提起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进行权利救济:

首先,指出城管部门的强拆决定未经法定程序作出,应当予以撤销;

其次,针对已经发生的强拆行为,应当确认违法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后,关于镇政府通过城管等部门来以拆违代替拆迁的行为,明显是违反了我国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双方斗“法”,法律获胜,征收方主动提供了满意补偿

厘清事实和办案思路后,拆迁律师迅速启动维权程序,通过发送律师函件指出其拆迁本质问题,在已经发生的违法事实的前提下,向当地提出可就征收拆迁问题进行协商谈判,避免进一步呈现恶化势态,否则必将追究政府的违法责任。

当地政府未及时作出反应,然而,等相应的程序按部就班启动到位后,该市政府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只能作出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

在此之后,事情明显出现转机,当地镇政府主动与杨先生进行协商谈话,就其家里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具体协商,在与律师多次沟通并确定谈判思路之后,杨先生提出合情合理的安置补偿要求。

镇政府和城管部门都分别就杨先生家里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问题和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问题进行洽谈,并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协议,最终让杨先生多年的建房心血总算没有白费,拿到了心宜的安置房和满意的货币补偿及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房屋从“违建”圈套中逃出来,当事人高兴之余,制作锦旗送律师

事情圆满解决之后,杨先生对拆迁律师非常感激,表示,如果没有律师介入,他可能面临房屋补偿的极大损失。拆迁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能力让他非常满意。为了表达感谢,杨先生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赠送给尹律师以作留念。

锦旗上写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律师点评:

“江苏拆违案”:每逢拆迁必拆违,背后还是征迁利益的博弈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有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房屋征收拆迁和违法建筑会比较经常地出现在一起。拆违代替拆迁,这是最常见的拆迁套路。哪里开始进行房屋拆迁哪里就开始查处违章建筑。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我国广大农村甚至是城市,房屋建设手续不完善、不规范、超面积建设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其中既有历史成因的因素,也有当地政府办证程序不公开、不明确的因素。另一方面,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工期紧,拆迁难度大等种种原因,一些地方政府恰好利用一些房屋手续不全的问题大做文章。

拆迁律师再次提醒各位被征收人:无证房屋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对无证房屋被征收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认定,而不是一早就一竿子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对违建也应当视情况而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认定和拆除违章建筑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这期间当事人一定要恰当的把握好时机,切莫因延误诉讼时效或复议期限,而追悔莫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合法还是违法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拆迁合法还是违法关于协议拆迁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我们知道,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其主导权和实施责任都应由政府来承担,无论发生在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这一原则都适用。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征收房屋或土地的目的应当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利益的需求,而不是任何形式的私人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存在通过协议达成拆迁或者不拆迁的情况,更不能容忍所谓的“钉子户”现象,因为这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损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农村征地拆迁暖棚怎样补偿关于我国征地补偿新标准中大棚类设施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1.简易型大棚:根据现行的征地赔偿标准,此类设施所附带的地上附属物将得到相应的赔偿
    2024-07-05
    72人看过
  • 拆迁人的利益
    拆迁人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7)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8)申请裁决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
    2023-07-04
    403人看过
  • 2024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的,所以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
    2024-04-17
    179人看过
  • 江苏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江苏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如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所调换房屋应当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并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实行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
    2022-05-01
    241人看过
  • 征地与拆迁的利益冲突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土地需求越来越大,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征地和拆迁速度。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居民房屋拆迁,成为失地农民或被拆迁人,因为征地和拆迁而引起的利益冲突越发明显。有关资料预计,1999-2010年,耕地减少面积至少1.6亿亩,近3000万农民将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伴随着土地的流失,依附土地的各种权益也随之流失。在征地拆迁和失地农民安置的实施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被动和弱势状态。这种弱势具体体现于:首先农民对征地的前期工作参与不够,对征地、工程建设没有发言权和知情权,被征地农民对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缺乏抵抗能力,由于“信息不对称”,缺少民主程序、缺乏透明度,也是失地农民或被拆迁人有抱怨、不满情绪的重要原因;其次申请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裁决的成本太高而往往难以实行;最后在补偿费用的分配机制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甚至乡村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被安置的农户的个人利益往
    2023-08-17
    15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能否保障拆迁者的利益?
    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被拆迁人存在选择的权利,可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权威律师王有银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既兼顾了财产保护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实现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因此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之外,任何人无权指定被拆迁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种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没房子离婚后户口怎么
    2023-07-20
    246人看过
  • 拆除违建是属于征地拆迁吗
    扶贫搬迁不属于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其目的经常是为了某些出于“公共利益”的项目建设。而易地扶贫搬迁则不同,其目的是为了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至于搬迁后留下来的土地,则并非一定是为了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具有强制性,而易地扶贫搬迁带有一定的自愿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两者的补偿存在区别。征地拆迁的补偿一般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调换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04-23
    193人看过
  • 拆迁背后的动机
    违法拆迁
    《拆迁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可见拆迁行为是不可以任意实施的,其除须具有必备的形式前提——获得有权机关批准、取得拆迁许可证外,还需要具备实质的前提,即符合城市总体与局部规划,有利于旧城履行、改善环境与保护文物古迹。如拆迁的目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其为违法拆迁,该违法性质可以是形式上的违法与实质上的违法。无论是哪种违法,被拆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其项目建设或拆迁行为违法上述规定的,均可向拆迁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其依法行使职能,制止拆迁人的违法拆迁活动。本项内容可以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等内容,该内容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项内容。指定监护的前提是什么?指定监护的前提是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情形。法律规定,对监护人的确
    2023-07-07
    153人看过
  • 拆迁户是否违反拆迁协议?
    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是违法的。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者,必须持有拆迁协议。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一方当事人在胁迫、欺诈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情况下,违反真实意图的,应当确认其无效。股权投资是违法的吗股权投资是不是违法的股权投资是正常的投资途径之一,只要用于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股权投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
    2023-07-16
    83人看过
  • 对于征地拆迁强拆违法么?
    对于征地拆迁强拆是否违法要根据法律适用程序而定,由法院作出判决强拆的就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合法强拆需要履行的程序第一,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第二,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送达给被征收人;第三,被征收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023-06-22
    155人看过
  • 江苏宿迁拆迁命案3人被刑拘
    新京报6月2日报道昨晚,宿迁市宿豫区召开案情通报会,称5月30日发生在该区锦绣江南小区的拆迁命案已告破,3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被拆迁户无人员受伤据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介绍,5月30日中午11时21分,宿豫公安分局接报,宿豫区锦绣江南居住小区A3栋501室有人被砍伤。辖区派出所立即出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身上有血,经医生确定已死亡。经了解,死者叫袁某某(男,1970年生,系宿迁楚龙房屋拆迁事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警人员同时将6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通报称,经公安机关查明: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宿迁楚龙房屋拆迁事务有限公司8名工作人员到锦绣江南一期A3栋501室王zz家,找拆迁户李某某(王zz母亲,暂住在王zz家)商谈拆迁事宜。由于此前双方在确认拆迁面积补偿等问题上有较大争议,故拆迁公司人员长时间叫不开门。此时,王zz女儿王某在阳台上看到其四舅王xx在楼下,
    2023-06-05
    248人看过
  • 启动征地拆迁就不能拆违
    一、启动征地拆迁就不能拆违按照咱们国家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有人违法建造建筑物,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就有权强行把它给拆除掉,同时也会依法给予违规者相应的惩罚呢。再告诉你个事儿,根据过去的一些司法案例来看,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的话,一旦征收决定已经做出,那就不能再进行拆违程序啦。《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非税收入包含征地拆迁款吗实际上啊,非税收入呢,就是除了我们常说的税收之外啊,还有那些政府部门、国家机构啦、各种事业单位啊、社会团体代行政府职能啦以及其他各种组织,他们通过使用政府的权力、声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是提供某种特殊公共服务或者准公共服务来获得的一种财政性资金哦,这可是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一环哦!而你提到的征地补偿嘛
    2024-07-21
    338人看过
  • 逢沙合耕新村会征地拆迁吗
    一、逢沙合耕新村会征地拆迁吗据澎湃新闻报道,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逢沙镇的合一、合二及合三区域总面积达167.47亩的土地,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政府依法征收回收。这些地块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由当地政府进行了合法的征收,然而在此之前,却有部分村民私自非法占用并将其出租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顺德区逢沙镇合耕新村现已成功实现全面征收集中管理。逢沙村在过去几年中一直致力于为广大村民们打造出优美舒适、整洁卫生以及人文精神丰富且井然有序的居住环境,推进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农村。除此之外,逢沙村还通过创新社区工作理念与方式,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与建设之中,从而营造出一种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尊敬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顺德港澳城的快速发展也为逢沙镇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包括交通设施的完善、文化旅游休闲产业的兴起、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落地等诸多项目的相继
    2024-07-08
    137人看过
  • 征地拆迁程序违法怎样诉讼拆迁
    一、征地拆迁程序违法怎样诉讼拆迁1.行政裁决为行政诉讼前置程序。若拆迁人和被拆迁者难以达成合意,双方均可提出申请,交由属地拆迁管理部门裁定。如未能达到满意效果,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裁决机构由同级政府负责,权限范围内被拆迁者的问题,由该级政府裁定。裁决应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完成。2.对裁决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一方或与裁决有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均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以及是否越权或滥权等方面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征地开发方案公示一定会拆迁吗公示后并不必
    2024-05-27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5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房屋拆迁应该先补偿之后再拆迁,这个顺序不能倒置,否则就容易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当积极的维权,向政府部门举报拆迁办的不法行为。
    • 2023征收拆迁最大陷阱,拆违促拆迁?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30
      用拆迁违章建筑会促进拆迁工程的,如果建筑物是违反了规章制度而随意的建造就属于违章建筑的,那么违章建筑也是会严重危害到其他公民以及共同的治安和秩序,所以国家或者政府是可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如果被拆迁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建筑物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拆除的手段。
    • 征收拆迁房没有拆迁协议是否违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2
      1、拆迁不签协议是违法征收。 2、根据现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行政机关无权自行强制拆除。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或者在收到补偿决定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国家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决定强拆,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强制拆除。超越职权,自行实施拆除的属于违
    • 婚前公房拆迁,婚后拆迁利益如何划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12
      如果是婚前的房屋,需要看所有人或者权利人是谁,如果只是对方的话,同时在婚后并未许诺变化房屋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拆迁的时候,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仍是对方,该笔拆迁补偿款应当是由对方所有,但是对于人员的安置费用,这一补偿应当是分摊到个人头上。
    • 国家拆迁就是公益拆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3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公益拆迁是属于国家拆迁。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