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无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52:27 437 人看过

是的。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因为办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一、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

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

2.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如何举证自己欠的债务

个人债务的举证一般可以这样举证:

1、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个人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一方违反法律支付的金钱赔偿义务。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丈夫以妻子名义贷款,妻子不知情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否仍要共同偿还
    离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及时是以个人名义形成的,也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平均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由个人承担。对于生活困难的-方,或者抚养孩子和老人,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法律允许先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院进行判决。一、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婚内债务,离婚后是这样处理的:一般来说,婚内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偿还不清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婚内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共同偿还。二、赌债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借入赌债的时候,夫妻不存在合意,而且,赌债是夫妻一方自己不合理的开支,并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2023-03-22
    247人看过
  •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抚养费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夫妻单方面债务另一半毫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08
    451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债务承担产生的纠纷
    赵本田(男)与林梦蓉(女方)2004年12月5日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离婚。双方约定:1、男方赵本田与女方林梦蓉自愿解除;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3、婚后无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义的借款由各自偿还。办理完毕后,赵本田的朋友乔江向赵本田索要其借款20万元,赵本田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甚至到后来音信皆无。无奈之下,乔江只得向林梦蓉索要。林梦蓉拿出离婚协议对赵本田说,其已与赵本田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借款归各自偿还,赵本田向乔江所借款项虽然发生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双方已约定谁的名义借款谁偿还,因此,拒绝偿还。无奈之下,乔江以赵本田、林梦蓉为被告,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欠款纠纷诉讼,要求二被告连带偿还20万元借款。由于赵本田下落不明,因此,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林梦蓉到庭辩称,在2004年初,赵本田虽然借原告乔江20万元用于开公司,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钱,更没有用过这些
    2023-06-11
    163人看过
  • 离婚前隐瞒债务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纠纷还可以起诉吗
    离婚前隐瞒债务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纠纷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时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二、离婚后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
    2023-02-08
    108人看过
  • 离婚后再婚生子财产分配孩子是否有份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
    2023-03-27
    151人看过
  • 离婚后的财产再婚是婚前财产?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财产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复婚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复婚房子的性质: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分给了夫妻中的一方,说明离婚后,该方对该房子享有独立的所有权。那么在复婚时,该房子就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仍可以就财产作出协商约定。二、离婚赠与约定双方能否撤销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
    2023-03-04
    178人看过
  • 离婚后再婚生活中的共同财产范围是
    离婚再结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如下的范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婚后注册一人公司是共同财产吗?婚后注册的一人公司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二、夫妻一方所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所得到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三、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没有特殊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
    2023-06-20
    367人看过
  • 离婚后的债务对再婚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的债务对再婚是没有影响的。双方的债务无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都不会对再婚有影响。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一、离婚协议限制女性再婚是不是违法的离婚协议限制女性再婚是违法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一个人的婚姻自由。法律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二、复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复婚是指离婚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再婚后,如果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条件允许的话)
    2023-06-27
    445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再婚?国债可否分割?
    再婚离婚,如果国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进行分割,应该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再婚离婚婚前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再婚离婚婚前财产是不可以分割。再婚前财产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再离婚时是不用分割的,如果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分割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7
    178人看过
  • 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是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的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2023-04-18
    273人看过
  •  离异后再婚的夫妻,是否还能生育?
    近年来,我国离婚后再婚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已经出台。政府鼓励生育第三个孩子,并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同时,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当前,离婚后再婚的夫妇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我国政府目前鼓励生育第三个孩子,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例如,目前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且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我 国 生 育 政 策 有 哪 些 变 化 ?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产生了积极影响。到21世纪初,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的适婚年龄到来,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2016年,国家依法开放三胎生育,并取消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此外,还出台
    2023-10-05
    97人看过
  • 婚前约定的债务婚后无效是否有效
    婚姻约定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023-02-25
    247人看过
  • 离婚有债务纠纷能先离婚再说债务的事吗
    离婚有债务纠纷不能先离婚再说债务的事。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的解除与财产分割是一并处理的,除非涉及到第三人的共同共有财产问题,法院暂时不作处理。虽然在原则上,离婚案件会与债务分割同时进行,但是在一般的情形下,夫妻双方若是都同意先离婚后处理债务的,此时法院不会在判决离婚时就同时处分债务的问题,故此在一般的情形下,但是该约定不得侵害到债权人的权益。一、处理离婚债务的流程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3.如
    2023-04-12
    362人看过
  • 结婚后的债务是否在离婚后还是两人承担
    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经过另一方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以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一、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分担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其余情况为个人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爱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则依然需要偿还,若是对方个人债务,则无需偿
    2023-04-06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离婚后的债务对再婚是否有影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
      离婚后的债务再婚没有影响,债务与婚姻关系无关。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
    • 离婚协议上说无财产无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1
      1、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若是婚姻关系结束之后的债务,则无需承担。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离婚债务与离婚债务是否有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1
      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出借钱的人是债权人,借钱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
    • 离婚后债务是否还能再起诉对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 想知道他俩离婚后复婚债务是否有产生?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如果一方在双方离婚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