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8:42:52 127 人看过

属于,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

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非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或者变更代理权限所为的行为,非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代理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防止利用代理进行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于被代理人之间,通常具有人身信赖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在法定代理中,代理人于被代理人之间多为亲属关系或者监护关系,亦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在指定代理中,代理人更应亲自行使代理权。通常只有代理人亲自行使代理权,才有利于代理事物的完成。

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紧身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应认真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无偿代理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尽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在有偿代理中,代理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根据被代理人的指示进行代理活动。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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