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方式及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4:24:24 289 人看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既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人,也包括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未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权利依据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来逃避债务。

公司减资的原因及流程

减资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减资条件:

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这不仅为维护社会经济安全所必须,而且有助于防止利用公司减少资本的规定来规避设立公司必须具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之规定的行为发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九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减资相关文章
  • 公司减资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实践中,一些公司通过合法的减资决议,违反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实质减资,公司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减弱,债权人利益受到威胁。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资本总额确定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险额。”这一设计的逻辑在于,经由充分的披露公示,使债权人知悉其权利可能存在被威胁的可能,债权人可及时采取措施预先获得清偿或担保,从而回避减资尤其是实质减资带来的风险。如果公司股东作出减资决议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通知和通告义务,也未对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减资效力如何认定?民事法律规范从性质上可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应当”二字,按学理解
    2023-06-13
    405人看过
  • 公司减资怎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一、要分清企业的性质,是否属法人型企业。除法人型企业的外,其他非法人型企业对外承担的都是无限责任,如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由投资者或合伙人对债权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因此,不论这些企业是否减少注册资本,都不影响企业投资者的偿债能力。相反,法人型企业则以企业拥有的资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若法人型企业的注册资本被减少了,那么必然削弱了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二、公司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之后。若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在债务发生前,那么此行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债权人建立在新的信赖基础上与该企业发生业务,此时的债权是基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发生的。反之,如若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发生在债务形成之后,对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因为债权人与该企业发生业务,是基于对该企业原有的注册资本在内的所有财产的信赖,注册资本减少了,其信赖程度降低了,同时也降低了清偿能力。三、公司减资是
    2023-04-12
    343人看过
  • 公司减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制度,在公司制度中贯彻“资本三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充实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使法律允许减资,也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减资的财务界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的处理或担保、注册登记程序以及向股东返还资本的条件等。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既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人,也包括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未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权利依据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
    2023-06-13
    381人看过
  • 如何在减资中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论公司减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即使法律允许减资,也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减资的财务限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的处理或担保等,登记程序和股东返还资本的条件关于减资保护债权人的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了通知、公告的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已到清偿期限,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尚未到期的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基础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以原始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公司有权拒绝清偿债务的,可以利用减资避债。
    2023-05-02
    290人看过
  • 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特别强调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公司法内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策略集中在公司资产、信息以及公司高管等人员的责任规制三方面(司法介入策略为公司法外的立法延伸)。三种策略并非各自完全独立运行,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与互动,基于这三种法律策略自身独有的特性以及在实践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发挥的具体不同的作用,我们认为,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而言,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策略体系应以公司资产为根本、信息披露为渠道、责任规制为保障。公司债权人保护的策略公司资产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根本。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根源在于风险外部性问题所引发的道德危机,进而引发公司信用危机。这种公司信用危机的风险不仅仅存在于采用有限责任原则的公司下,在其他样式的商业组织模式中同样以不同的方式存在。只不过道德风险所引发的公司信用危机在利己之心的驱动下并在有限责任的温润土壤滋养之下得到了放大。在这种背景下,债权人以公司资本为信的认知,
    2023-06-05
    499人看过
  • 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合、公司交付金的支付等都可能引起合并中公司的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减少,从而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合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体现为:(1)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告知程序即在公司合并中,赋予债权人法定知情权。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告知的效力在于,当债权人收到告知后,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则丧失异议权。(2)赋予债权人以合并异议权合并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内容。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异议的法律效力为:公司应当对债权人为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回答由网友推荐一、合并后的企业债务
    2023-04-05
    8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更多>

    #公司减资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务——公司减资的方式及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6
      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或者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需要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就是公司依法对注册资本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消减的法律行为。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 公司减资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制度,在公司制度中贯彻“资本三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充实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使法律允许减资,也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减资的财务界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的处理或担保、注册登记程序以及向股东返还资本的条件等。 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 公司减资的对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 风险提示: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
    • 公司减资的对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3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 风险提示: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
    • 公司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7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合、公司交付金的支付等都可能引起合并中公司的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减少,从而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合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体现为: (1)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告知程序即在公司合并中,赋予债权人法定知情权。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