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权设立的不同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4 17:50:20 71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居住权设立的几种方式,包括依据合同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及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这些方式主要适用于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依据合同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

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以 生 效 法 律 文 书 设 立 居 住 权 要 注 意 哪 些 ?

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要注意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因此,在设立居住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设立居住权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明确性:法律文书应当明确载明居住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住条件、居住期限、居住费用等事项。

3. 公示性: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将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公示,以便居住权人知晓并确认。

4. 对抗性:设立居住权时,应当确保法律文书的内容能够对抗第三人,以避免第三人认为设立居住权的行为无效。

5. 附条件:可以设立居住权并附条件,如满足特定条件时,居住权人方可享有居住权。

6. 解除权:居住权人或者居住权人权利人可以随时解除居住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总之,在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时,要确保法律文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应在设立居住权时注意相关细节,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包括合同设立、遗嘱设立和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在设立居住权时,需要注意合法性、明确性、公示性、对抗性、附条件和解除权等要点。确保居住权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第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二、享有居民区的公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居住权的内容主要
    2023-04-05
    447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享有居民区的公民有哪些
    2023-05-06
    279人看过
  • 居住权设立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一、赠与朋友居住权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法院拍卖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有居住权的房子法院可以拍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三、房屋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
    2023-03-31
    437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一、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买卖吗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是居住权人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三、没有房产证是否具有居住权没有。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根据该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
    2023-02-16
    423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一、居住权怎么确定房子的版权居住权是由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确定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约定居住权的适用期限、是否有无偿的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位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解决方式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有关机关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民法典中别墅居
    2023-03-15
    361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有哪几种方式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一)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三)当事人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四)当事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一、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房屋居住权丧失的情形(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存利益而设定的物权,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最长存续期限,如居住权人死亡(包含宣告死亡),居住权人因失去权利这一要件,自然归于消灭。(二)房屋标的物灭失。居住权的标的物是
    2023-03-19
    33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怎么设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1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
      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