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5:35:21 290 人看过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该承诺无效,为新要约。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承诺失效时间

导读:破产和解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破产和解程序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往往会签订放弃债权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并不是任何条件下都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放弃债权的承诺无效。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一般都以债权人的债权减让为条件。和解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是以将来能够获得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为前提。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进行清偿时,债权人的预期目标落空。此时,如仍保持债权人减让债权的效力,对于债权人明显不公。为此,依据公平原则,若在和解协议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完毕时,和解协议被裁定终止执行,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的承诺失去效力。各债权人仍有权按照各自的初始债权金额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确认和按比例清偿。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失效有什么情况
    1、承诺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因承诺的撤回而损害要约人的利益,因此,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超期承诺的超期,也即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迟到的承诺,要约人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必须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为如果不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也许会认为承诺并未生效或者视为自己发出了新要约而希望得到要约人的承诺。3、承诺延误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承诺生效的
    2023-04-16
    30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诺书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承诺书无效以下情况下承诺书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承诺书怎么写承诺书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1.标题写明承诺的事项;2.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3.承诺的具体内容;4.承诺人在承诺书上落款并标明承诺的期限;5.当事人认为应当写明的其他内容。三、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
    2023-04-26
    5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诺书无效
    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其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一、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可撤销合同是指什么,如何区别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
    2023-06-22
    267人看过
  •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什么
    (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一、承诺内容应该怎么写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一般要写明:1、受要约人的姓名和住址;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3、承诺生效的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合同承诺要取消的条件有什么合同承诺要取消的条件有:1、承诺人应以通知的形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承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并不愿意签订合同,否则不会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内,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2023-03-27
    167人看过
  • 承诺失效是有什么情况
    承诺失效的情况:承诺依法被撤回;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要约人及时表明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或者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承诺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等情况。一、承诺是否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承诺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如何区分承诺和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
    2023-06-24
    53人看过
  • 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可撤回
    承诺在还未到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可撤回。受要约人可以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承诺已达到要约人的,无法撤回合同成立并生效。一、订立合同包括哪两个流程订立合同的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二、要约撤回后是否生效要约撤回后不一定生效。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到达,要约将生效。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立即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通知,根据通常情况,撤回通知应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因其他原因延误,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后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
    2023-03-1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承诺失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
      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民法典》第二十七: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承诺书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1、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 承诺失效有什么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该承诺无效,为新要约。
    • 什么情况下承诺书无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31
      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其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承诺书什么情况下无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8
      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其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