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属于哪个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2:07:11 494 人看过

1、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由于土地征收后,是会损害土地使用者的权益的,故此征收的流程必须要要合法。在征地前需要采取实地考察、与被征地者协商征地补偿等的方式,拟定补偿方案。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个部门负责土地征收问题
    一、哪个部门负责土地征收问题土地征收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如下:1.根据规定,上报有批准权的部门;2.批准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事项;3.如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则举行听证会;4.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5.发放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三、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集体土
    2023-09-27
    286人看过
  • 违法征收土地哪个部门处理?
    一、违法征收土地哪个部门处理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征地的实施程序是什么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
    2023-06-16
    118人看过
  • 征地由哪个部门征收
    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含哪些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
    2023-02-28
    38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管理部门的归属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其职责之一就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农村土地征收属于哪个部门管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也有可能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法律规范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
    2023-06-30
    347人看过
  • 经征收后农村土地的归属权归属于谁
    一、经征收后农村土地的归属权归属于谁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
    2023-09-03
    252人看过
  • 强制征收土地去哪个部门投诉
    一、强制征收土地去哪个部门投诉土地被强制征收了,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相关行政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强拆的情形的,应当由上述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严重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二、政府强制征地流程是怎样的政府强制征地流程是: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征地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院送达决定书,作好被征收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征地公告,实施强制征地。《
    2023-07-04
    127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征收土地出让金
    一、哪个部门负责征收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征收。根据相关法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人在签署土地出让合约的时候,应该将需要缴纳出让金的数额、缴纳的时限和违约责任都写清楚。土地出让金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拿到后所需缴纳的金额,一般是由土地的使用权人上交的。二、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如下: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2.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3.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2023-08-04
    28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个部门收回权限?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
    2023-06-03
    305人看过
  • 农村房屋管理部门是属于哪个单位
    一、农村房屋管理部门是属于哪个单位国土局。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二、宅基地申请的流程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2023-04-14
    409人看过
  •  农村养老保险局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该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机构,从下到上的分级方式为:市级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一个部门。如果需要具体的经办业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常会下设一个处。当地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机构,从下到上的分级方式如下:市级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一个部门。如果需要具体的经办业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常会下设一个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局是哪个单位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局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其负责管理。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总之,农村和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由当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负责,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2023-11-22
    215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的管辖部门归属于哪个部门?
    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情节严重甚至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转让土地是指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法律法规,将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确权属于哪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确权通常是属于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管的。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出现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调解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4
    2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涉及土地确权的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一、土地侵占纠纷的适用诉讼时效吗土地侵占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土地侵占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土地确权纠纷需要找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集体建设用地纠纷怎么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处理: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3、当事人一方还可以根据不动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土地买卖纠纷需要用
    2023-03-22
    3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
    一、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不是,土地征收和户口无关,村民户口不会自动变成城镇户口,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
    2023-12-20
    203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农村私有土地的管理
    私有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求,按规定分配给其成员经营家庭副业的土地。私人土地的管理部门是土地管理办公室。一是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管理地籍管理中的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三是管理全镇建设用地的征用和规划。四是检查监督全镇各村土地利用情况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配合区国土部门处理重大纠纷。5负责全镇土地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农村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建国后,农村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散见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首先规定了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私有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它是一种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同时规定,每人的私人土地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1956年《先进农业
    2023-05-08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个部门管土地征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8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哪个部门管理农村土地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农村土地纠纷,不一定直接找镇政府,可以找村委会调解,只有调节不成的,才需要找乡镇人民镇府农工办公室反映情况,申请处理。如果乡镇人民政府无法解决,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进行民事诉讼。
    • 耕地占用税是属于哪个部门征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1
      1、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2、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过
    • 农村土地被村霸占去哪个部门投诉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3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职场间的争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的个人间,个人与职场间的争论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
    • 土地纠纷,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哪个部门管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22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