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财产损失赔偿数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7:22:58 236 人看过

一、如何确认财产损失赔偿数额

确认财产损失赔偿数额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财产损失多少才能立案

如果是立治安案件的,无论财产损失多少,都能立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但如果以刑事案件立案的,则需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例如盗窃罪是三千元及以上,才能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三、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1.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私家车越来越多,即便再小心,也难免磕磕碰碰,为此,大多数车主都会为爱车投保车辆损失险,以便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到底,一旦发生碰撞或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赔偿数额?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可分为全部损失的赔偿和部分损失的赔偿。当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失去修复价值,保险公司将其推定为全损的情况。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至于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赔偿数额,则是根据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若投保时是按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解决车辆损失险如何计算的疑问应参考: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
    2023-02-26
    484人看过
  • 包括哪些,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
    2023-02-04
    116人看过
  • 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时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涉及到侵犯人格权、身体权等情形的常常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且要求的数额一般都比较高。但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判决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都达不到当事人的要求,因此从诉讼经济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在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按照我国司法实际并结合损失情况综合考虑。根据有关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
    2023-06-08
    59人看过
  • 企业停产停业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拆迁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因拆迁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停产停业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企业因拆迁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等。这些费用应当由被征收人提供证据,征收人根据这些证据与被征收人共同协商确定,而没有必要专门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具体包括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和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对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则不予赔偿。企业的利润以其提供的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证明为依据,兼顾同业同类生产经营行业市场收益情况予以确认。注意:企业的利润既有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也有投资产生的利润,投资产生的利润通常不受停产停业的影响。因此,停产停业利润损失一般是指企业主营业务的利润损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2023-07-02
    198人看过
  • 玩忽职守损失数额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由此可见,直接经济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又是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要依据。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经济损失理解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直接造成国家、集体经济利益的重大损失。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以下标准的,即可立案: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3、虽未达到1、2两项数额标准,但1、2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一、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2023-02-13
    3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如何确定?
    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
    2023-07-02
    59人看过
  • 如何赔偿受伤的财产损失
    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死亡限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即7天内死亡的,根据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不做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的统计,但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事故发生时如何统计。事故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当依法追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重伤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不包括现场抢救(保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也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雇员受伤雇主如何赔偿1、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
    2023-08-07
    254人看过
  • 侵权损失无法确定时,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若某人伤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并导致财产的直接损失,应按被害人直接遭受的损失来承担赔偿责任;在被侵权者的损失无法精确计量时,如侵权行为人因该行为获益时,亦应依据其所获取的收益进行赔偿;然而当侵权行为人因该行为而获得的利润也无法确定时,被害人与侵权行为人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共识、需要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则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斟酌判定赔偿金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8-10
    87人看过
  • 肋骨骨折工伤如何确认赔偿金数额
    一、肋骨骨折工伤如何确认赔偿金数额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
    2023-10-02
    206人看过
  •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损失赔偿如何确定?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
    2023-05-03
    134人看过
  • 车损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确定理赔数额
    一、车损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确定理赔数额1、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如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的拖运费。2、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车损险赔偿数额根据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车损险赔偿范围: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二)
    2023-03-19
    373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赔偿额度是多少?
    一、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它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确定车损险保额的方式有三种:(1)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额,这个购置价是指市场上投保当时同种车型的价格加上购置费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在出险时,要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不赔的比例往往会多于省去的那部分保费。)(3)是一种比较灵活变通的办法: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是一种比较灵活变通的办法,这种投保
    2023-02-27
    272人看过
  • 交强险赔偿如何确定数额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
    2023-06-03
    208人看过
  • 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
    一、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约责任。违反附随义务最主要的救济方式是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当事人的利益损失。通常情况下是法律强制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金钱。违反附随义务侵害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赔偿损失当属最理想的救济方法。赔偿的范围包括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救济而产生的费用。对当事人固有利益侵害者还可能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二、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
    2023-06-01
    16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精神赔偿数额,赔偿精神损失的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数额(一)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二)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
    • 行政诉讼财产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追缴、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
    • 侵犯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具体计算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5
      确定了该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呢,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如何确定受害人的损失数额,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1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