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咨询工伤的认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2:13:49 67 人看过

一、如何咨询工伤的认定条件?

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咨询了解,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认定的咨询
    医疗事故认定
    问题:舅妈在车间干活,突然脑溢血,当时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还有得救,结果我们就去办手续,等我们办完手续之后,医生说抢救无效,但是又说是急性心绞痛造成的死亡,我想问问,这样属于医疗事故吗?律师解答:是否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根据你所述情况医院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至于是否属于工伤,倒是可以争取的,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一般应该认定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伤亡,可能又会排除工伤。所以建议你与厂方协商处理最好,争取按照工伤待遇处理,对你们将是最有利的!
    2023-04-23
    148人看过
  • 关于工伤的两例咨询
    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问:我昨天早晨上班途中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到单位申报工伤时被拒绝,称只有与机动车出事故才能算工伤,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呢?答:《工伤保险条例》对该种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你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17年前出的工伤,现在还能申请鉴定吗?问:我是一家工厂的职工,1991年出了工伤,当时厂方没有上报,现在我想申请做工伤认定,可厂方以更换领导和厂名为由不给我出具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你所述,若没有特殊情况,你已超过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从而丧失了胜诉权,这与厂方是否出具证明无关。
    2023-04-26
    145人看过
  • 工伤问题咨询哪个部门,如何解决
    一、工伤问题咨询哪个部门工伤问题咨询的部门可以是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实践中,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一般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往往会委托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接收材料、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由此结合实践,一般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立的工伤科、社保科等部门咨询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二、工伤问题如何解决工伤问题的解决有以下几种途径: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工伤问题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
    2023-06-19
    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咨询公司的资格认定
    工程咨询公司的资格认定和检查1.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认定为保障工程咨询单位按资格依法经营业务,提高工程咨询质量,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于1994年颁布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明确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办理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该办法包括总则、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等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的业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认定、工程咨询单位的升级与降级、工程咨询单位的变更和终止、奖励与处罚、附则等八个章节。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等,分别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各省市自治区的工程咨询协会等承担认证具体工作,并进行分级管理。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等级标准主要包括:业务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注册资金和年营业额等项指标。2.工程咨询其他相关资格认定根据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工程咨询单位的一些工程咨询业务的资格认定由多个部门管理,取得这些资格对工程咨询
    2023-05-01
    191人看过
  • 律师咨询工伤赔偿
    工伤理赔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江阴工伤赔偿标准咨询1、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数额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1、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数额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2023-07-31
    266人看过
  • 肇庆工伤赔偿咨询
    一、肇庆市工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
    2023-03-28
    233人看过
  • 非工伤病假的待遇咨询
    我2008年1月进公司做营业员,8月开始得肝病一直在家休病假,请问我可以休多长时间的假期?公司能和我解除合同吗?我们公司年底是发双薪的,我这种情况双薪的福利还能享受吗?劳动法律师解答: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为医疗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的,也需要顺延至医疗期满才能终止合同,这是在医疗期间内的第一项权利。依据上述规定,医疗期的确定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依据,最低期限3个月,最高期限24个月。本案中,你在现在单位的工作时间为五年以下,只能依法获得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3个月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就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当然,病休的期限也可以延长,依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
    2023-05-03
    327人看过
  • 为什么要咨询律师?如何向律师咨询?
    作者:如今的社会,法律成为您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衣食住行中的问题、事业发展中的麻烦,到这里来问问专业律师的看法,相信您能受益匪浅!网站提供咨询的律师均为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并且具有一定的专长,他们每天都在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当然要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在本站中,您只需在网上填写要咨询的详细信息,律师看到您的问题后,会就您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信息会显示在我们的网站上。如果您想就您提交的问题和律师进行深入的讨论或想聘请律师帮您处理,您可以根据我们网站上显示的律师信息和律师、律所直接联系,并委托他们处理您的法律事务。在咨询中您应当尽量真实详尽地填写您的问题,以便于律师准确把握,有针对性地为您解答。
    2023-06-06
    430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如何认定工伤和被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新工伤保险条例和旧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区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二)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草
    2023-07-28
    252人看过
  • 违章查询电话如何咨询
    一、车辆电话查询(1)可以拨打114进行人工服务的查询,114是为客户进行提供号码的咨询服务,可以了解到自己交通违章的情况;(2)也可以拨打122进行查询交通违章,122报警服务台是对受理群众的举报、投书、查询而设立的部门。二、其他车辆违章查询方法(1)电脑查询:在通违章查询官网的属性对话框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和乘凉的信息;等待数据的检索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车辆的违章情况;(2)微信查询:每个地方交通部门都建立有交警的公众号,关注后按提示进行信息的查询,反馈信息中就可以查询到车辆的违章情况;(3)手机app进行查询,下载后直接输入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违章记录;(4)除上述的查询方法后,还可以到当地交警队进行查询,带好身份证、驾驶证直接到交警队查询;(5)到车管所进行自助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违章信息。一般违章查询需要的资料都是一样的,自己的车牌号和车辆识别码,不论是哪一种查询方
    2023-05-30
    114人看过
  • 咨询刑事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一、咨询刑事案件律师如何收费?1、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2、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3、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4、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5、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二、对刑事案件哪个阶段请律师最划算?1、对刑事
    2023-04-13
    18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咨询律师问题
    一、刑事案件如何咨询律师问题刑事案件咨询律师问题是可以到律师事务所亲自咨询,被羁押的可以委托近亲属请律师然后进行咨询。委托律师的方式是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办案费用,填写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律师的时间的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二、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
    2023-06-04
    242人看过
  • 了解工伤认定进展:如何查询自己的工伤认定是否成功?
    第一步:搜索本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第二步:点击进入“社会保险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现在养老、工伤、失业在一个窗口,医疗和生育在一个窗口。第三步:注册,需要身份证、手机号码、社保卡号码。第四步:注册成功之后返回原来的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登录。第五步:登录主页之后选择“个人查询”。第六步:点击选择“工伤鉴定认定信息”。如果结果出来了就可以看到鉴定的结果了,除此之外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局办事窗口查询。工伤认定书我自己的那份我是否能拿工伤认定书下来自己的那份能拿。工伤认定书是劳动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的一个判定,一定是员工一份,单位一份,所以属于自己的那份工伤认定书能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
    2023-07-07
    175人看过
  • 在哪里咨询当兵条件
    一、在哪里咨询当兵条件直接在网上就可以查询的。二、当兵条件1、对象和范围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2、政治条件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3、身体条件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
    2023-05-11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云阳县工伤认定咨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6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 咨询不是工伤如何鉴定伤残这件事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不是工伤怎么鉴定伤残这件事情 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
    • 工伤事故律师咨询应该如何咨询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
    • 工伤认定咨询专区在哪?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23
      一、职工本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需提供哪些资料?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明、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晚上下班回家时,被一辆越野车撞上,事发时突然没看清越野车车牌,越野车逃跑了,被撞者左腿装成三段,为粉碎性骨折,事发已经1月有余,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如可以的话,需要哪
    • 工伤认定咨询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