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共同犯罪中盗窃罪数额的关键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54:12 341 人看过

盗窃罪共同犯罪的盗窃数额以全案数额确认而不是按照各盗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金额分别确认,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或者组织、指挥了这一起盗窃案,即全案的盗窃数额共计多少每个参与人都需要负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要求其是否参与本次盗窃,按照全部的盗窃案数额进行确认量刑。

共同犯罪追诉期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判刑而定,例如最高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超过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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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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