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减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1:50:31 296 人看过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减刑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减刑的,比如说该犯罪行为人构成刑法当中的自首规定,

1、按照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法律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量刑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都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弹性幅度,对于大多数的人们来说,在极大程度上是有能力争取到减刑的,只要他们是从内心认同法律的权威,并且用自己的行动向法律表明,自己想要悔过自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冒充军警招摇撞骗的法律责任
    冒充军官行骗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刑罚规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罪犯还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1.冒充军官行骗的刑罚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冒充军官行骗的刑罚等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属于冒充军官行骗的轻度罪犯;-如果情节严重,则属于冒充军官行骗的严重罪犯。3.冒充军官行骗的刑罚期限:-冒充军官行骗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冒充军官行骗的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
    2023-09-04
    412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法律有哪些条文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法律有哪些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军人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所谓冒充军人,既可以是冒充士兵,也可以是冒充军官;既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的军人,又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部队中的军人。就具体方式而言,有的是非军人冒充军人,或者身着军服,或者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某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
    2023-04-13
    248人看过
  • 冒充军人在外招摇撞骗的处理方法
    只要有冒充军人进行坑蒙拐骗的话,一般都会立案的,意思就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话没有数额上的限制,本罪属于行为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军人的概念这里的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其他人员以军人论,不执行军事任务时除外。虽在军事部门或者武装警察部队工作,但没有军籍的不属于本罪所称的军人,退伍、复原、转业后的军人不再属于军人。(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的词义解释是假借某种名义进行蒙骗欺诈。所谓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的身份对他人进行炫耀或者蒙骗,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行为人往往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既包括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又包括待遇、荣
    2023-07-12
    318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否属于必要现役?
    这段内容描述了假冒军人或警察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伪装成军人或警察,或者假冒其他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军人或警察身份。假冒行为包括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证件,或者自称是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或学生。这些假冒行为可以发生在非军人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军人身上。可以是伪装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的士兵,也可以是伪装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部队的士兵。就具体方式而言,有些非军人冒充军人,或穿军装,或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者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学生。有的是军人,但假冒其他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军人身份。 冒 充 军 人 招 摇 撞 骗 罪 是 否 必 需 现 役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人员或者其他特定身份,以达到欺骗他人或者获取利益的目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该罪名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必须具备冒充军人这
    2023-09-09
    469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察去扫黄招摇撞骗进班房
    8月15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人民警察以扫黄为借口,进行招摇撞骗的刑事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红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汪书敏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8日凌晨1时许,荥阳市的张红、汪书敏两个年轻农民预谋后,以查处容留妇女卖淫进行处罚为由骗取他人钱物。当晚被告人张红携带一副手铐,乘坐被告人汪书敏驾驶的长安面包车冒充人民警察,深夜在市区偏僻的街道寻找目标。他们第一站先窜到荥阳市万山南路一小区理发店骗钱时,不料被店主认出,他们只好罢手。十多分钟后,二被告人又窜到荥阳市成皋北路一按摩店内,被告人张红手里拿着一副手铐说他们是公安局扫黄的,并以被害人赵某某容留妇女卖淫为由需处罚,要将其铐起来带到公安局去。这时汪却装出一副慈善的样子说:让他拿五千元罚款算啦!否则不能营业。后因被害人赵某某识破二被告人的诈骗意图要报案,张红、汪书敏才仓皇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如何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敲诈勒索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某些犯罪分子往往冒充军人采用恫吓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这种犯罪往往和本罪很相像。但两者是有区别的:(1)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俱,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023-06-11
    478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怎么认定,有多少数额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没有数额限制,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军人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一般指战时冒充军人的欺骗行为;因冒充军人欺骗引
    2023-08-06
    300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2023-06-03
    478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指哪些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指哪些?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2023-04-13
    73人看过
  • 冒充军队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
    2023-08-05
    218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诈勒索既遂为要件。(一)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
    2023-08-04
    499人看过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
    2023-04-13
    114人看过
  •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辩护词格式怎么写
    一、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辩护词格式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通过本次庭审,我们对本案有了一些新的辩护意见,现发表如下:1、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某不构成诈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人XXX、XXX、XX的证言证实,被告人李某的确积极联络办理并直接参与了联合实业集团与军队方的土地置换事宜,被告人本人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积极促成了2007年11月26日土地置换协议的签定。这一事实就是本案的核心事实,也是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关键所在。被告人在主观上没有诈骗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诈骗、招摇撞骗的行为,在办理联合实业集团与军队方的土地置换事宜过程中,被告人非但没有对被害人虚构任何事实,反而带领被害人去兵种部等部门积极协调运做此事。土地置换事宜如果办理成功将给被害人及其所拥有的联合集团带来巨大的高额利润,当然在此事的办理过程中将不可避
    2023-06-03
    225人看过
  • 行为人招摇撞骗冒充民警什么罪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一般会定招摇撞骗的罪,此罪一般不管是国家的人员还是非国家的人员,只要进行冒充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就会以此罪来进行处罚,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一、招摇撞骗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
    2023-02-19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14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
    • 如何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
    • 冒充军人的刑法条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怎么定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19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 多少情况可以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所谓非法利益。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