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就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22:02:49 498 人看过

一、住院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就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同时具备法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领。下面,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知识内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二、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5、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苏州市区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职工发生工伤之月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期间中断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再予办理;职工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发生、未报销结付的工伤治疗费用的,应先办理相应报销结付手续。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为计算时点,按照市统计局最近一次公布的本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职工本人年龄之差,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分别发给规定标准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的,发给1.4个月;六级的,发给1.2个月;七级的,发给1个月;八级的,发给0.8个月;九级的,发给0.4个月;10级的,发给0.2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4.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之前在该单位发生的工伤新发生的费用。

四、政策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有义务垫付工伤医疗费吗
    工伤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现行垫付。一、工伤住院费用是否自己垫付工商住院费用是否自己垫付要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专属待遇。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二、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由谁垫付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
    2023-06-26
    465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有什么后果
    一、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而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工伤事故引发的直接后果,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自然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注:上述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例如: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脚手架滑落而发生左腿腓骨粉碎性骨折,随即被送往该市第二医院就医(该医院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其所接受的诊疗项目为:血压和心电
    2023-03-25
    415人看过
  • 医疗赔偿一次性赔付吗
    可以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
    2023-04-17
    363人看过
  • 南昌工伤赔偿标准二:医疗费用支付
    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医药费有困难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工伤职工被认定工伤后,此前由用人单位垫付的医疗费,用人单位应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向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审核,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从基金中返还用人单位,此后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条例及《若干规定的规定与医疗机构结算。
    2023-05-09
    330人看过
  • 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
    法律百宝箱导读: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
    2023-06-10
    58人看过
  • 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什么,是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还是其它的一项费用?
    工伤赔偿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判断相应标准。一至四级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至十级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以不同的标准计算。比如十级是1个月医疗补助金、6个月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医疗费用报销的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对于当事人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各省市地方性工伤法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规定,建议查阅所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2023-08-09
    137人看过
  •  医保能否用于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若当事人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这将被视为欺诈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看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肯定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若当事人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这将被视为欺诈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看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肯定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医 疗 保 险 能 否 用 于 工 伤 医 疗 报 销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
    2023-09-11
    75人看过
  • 住院治疗工伤,谁来支付费用?
    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住院多长时间合适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2023-07-12
    228人看过
  • 云南省2022年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云南省2022年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云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3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2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22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3个月,十级7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
    2023-03-04
    77人看过
  •  十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赔偿金额明细
    根据所提供的具体情况和具体情况,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也有所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伤残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所提供的具体情况和具体情况,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级伤残的,为9个月级伤残的,为6个月级伤残的,为3个月。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和 一 次 性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的 区 别 是
    2023-09-12
    209人看过
  • 如何应对工伤单位不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
    先自行垫付医疗,待医疗结束后再通过诉讼途径向对方维权。工伤赔偿,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受工伤单位先垫医疗费《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今起实施,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也能享受工伤保险了。实习生工伤,单位也要垫付医疗费今天起,《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将取代自2004年施行的《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习生、个体户雇工被纳入参保和享受工伤保险范围。据了解,自2004年《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施行以来,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62.2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46%。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及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多,《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新规的出台将从哪
    2023-07-02
    384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该如何支付
    一、引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2023-02-23
    117人看过
  • 浙江规定工伤医疗费由单位先行支付
    浙江金华实施《关于审理工伤待遇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从职工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医疗终结之日止。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当事人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标准有争议的,按两种方法确定。第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加班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第二,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工伤保险统筹地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本人工资标准按上述方法确定,但本人工资如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
    2023-06-05
    151人看过
  • 有关参保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范围对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结算到账的工伤人员。二、所需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二)《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复印件;(三)《离职申请》(工伤职工个人签字、单位盖公章);(四)工伤职工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五)《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退工停保申报表》(单位盖公章)。三、办理流程(一)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单位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公章),并携带上述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审核结付手续。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外)没有结付到用人单位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为工伤职工继续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二)每月月底之前办妥相关手续,打印出《苏州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表》给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于次月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
    2023-05-05
    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人单位支付吗,工伤保险待遇的补偿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劳动者如果是受工伤的,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
    • 工伤职工本人用医疗保险就是一次性的赔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工伤赔偿能与医疗保险并用吗 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能同时用吗?答案是否定的。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3、工伤赔偿和医疗保
    •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
    • 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
    • 云南省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保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