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股东能否抽回出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31:58 145 人看过

1、公司成立后,股东能否收回出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在履行出资责任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要收回投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认定提取出资现行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提取出资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分析如下:(1)主体:行为主体是公司的投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取决于公司股东是否有“退股”的意图。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款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期不支付任何价款、占用股东出资的,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权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验资后抽回出资的行为。如果提取的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提取注册资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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