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也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就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抚养人既有父母,也包括子女。
但从当前我们所审理的农村父母作为被抚养人时,抚养人的人数很难确定,主要靠基层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这就很容易给原告方弄虚作假提供机会。原因是,按农村习俗,父母一般由儿子赡养,女儿在农村被视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一般不强调尽赡养义务。村委会出具证明时也往往就证明有几个儿子,不会将女儿列出。
另一原因是公安机关户口管理档案的升级,也造成了一些调查困难,如李某某有3个儿子,3个女儿,如子女未成家立业,户籍档案还一目了然。假如成家立业,他(她)们将另立门户,单独登记,或外出工作、居住、出嫁,在原出生地的户籍管理中也无法体现,除非到派出所翻查户籍底册。而当前派出所户籍管理已实现微机管理,一些原始档案也早已丢到仓库了,无法寻找。为此,这就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特别农村老年人作为被抚养人的案件时,应当向原告方释明法律,诚信诉讼。有必要时依职权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公正审理,保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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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人身损害索赔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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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义务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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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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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的事项: 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 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的履行存在严格区别。 3、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得以约定的形式改变它。 4、夫妻间的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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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1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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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如何索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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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司法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5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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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2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