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9:26:47 65 人看过

一、北海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分别负责中央新闻机构、地方新闻机构和解放军及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每年1月开始,3月15日前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须在3月31日前,将年度核验报告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全部新闻记者证。

第三十三条: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由新闻机构自查,填写《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核验。年度核验的主要内容是:(一)检查持证人员是否仍具备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所有条件;(二)检查持证人员本年度内是否出现违法行为;(三)检查持证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变更。通过年度核验的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年度核验标签,并粘贴到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位置,新闻记者证的有效期以年度核验标签的时间为准。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新闻记者证,由发证机关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二、北海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办理流程

1、下发年度核验通知

2、新闻单位填报年度核验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单位领取补正告知书,补正完善材料

3、受理并核验

4、准予受理

5、职能部门审批

6、核发年度核验标签

三、北海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办理的材料

1、《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

2、新闻记者证自查说明

3、持证人员名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北海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二、北海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的办理流程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
    2023-05-18
    441人看过
  • 北海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二、北海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023-05-14
    401人看过
  • 北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节选)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北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
    2023-05-14
    5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新闻记者证发放审核办理钱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法律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2017年)第十二条省和省以下单位所办新闻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核所属新闻机构采编人员资格条件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领新闻记者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发放新闻记者证。其中,地、市、州、盟所属新闻机构申领新闻记者证须经地、市、州、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17年)第333项新闻记者证核发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网址:http://www.zhwsbs.gov.cn/)提出申请。2.受理。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3-05-28
    401人看过
  • 北海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
    2023-05-18
    245人看过
  • 北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二、北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
    2023-05-18
    423人看过
  • 北海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六条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
    2023-05-14
    203人看过
  • 新闻记者年终总结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一年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在这短暂的一年中,由于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我圆满完成了自已的本职工作。为了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完成任务,我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作为一名记者,要有宏观意识,要胸怀大局,了解党和政府工作中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善于透过事物现象预见其本质和未来,从而挖掘出有社会价值的新闻题材。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已的各项素养。为了提高政治素质,我要求自已做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我认为,记者讲政治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还要做到正确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记者心理素质包括:好奇心理、竞争意识、冒险精神和坚强的意志。这些心理素质是成为一名记者的必备条件。所以,我始终不忘提高自已的心理素质。作为一名摄像记者,光有较强的政治和心理素质还
    2023-05-05
    54人看过
  • 北海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3、《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4、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三(二)“公职律师执业应取得公职律
    2023-05-18
    192人看过
  • 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二、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受理条件(一)办理了林业部门核发的树木砍伐证明;(二)制定了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的采伐护路林木的施工方案;(三)制定了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四)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补种协议。三、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时间以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34号、35号交通水利城管咨询窗口四、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需要多久法定办
    2023-05-18
    471人看过
  • 北海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北海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北海收费权质押要注意什么收费权能够作为质押标的出质,出质范围是收费权中的财产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收费权可以质押可注意以下问题:(一)收费权质押不是账户质押实践中,银行对
    2023-05-14
    253人看过
  • 北海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二、北海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三、北海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设立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四、北海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材料1.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原件
    2023-05-18
    395人看过
  • 北海护士执业证书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护士执业证书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9〕6号)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条例》依据文号(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二、北海护士执业证书补办受理条件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
    2023-05-18
    228人看过
  • 北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确定初任法官、初
    2023-05-18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词条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消防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火灾的意思。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

    #消防
    相关咨询
    • 新版报纸年度核验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4
      年度核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报纸出版单位提出年度自检报告,填写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经报纸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核验之日前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纸出版单位自检报告、《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等送检材料审核查验;(三)经核验符合规定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
    • 新闻记者证需要申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闻记者证要申请的,新闻记者证由新闻机构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后发证。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新闻记者证由新闻机构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申领新闻记者证须由新闻机构如实填写并提交《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以及每个申领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第九条新闻机构中领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范围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新闻机构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从事有关活动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编发虚假报道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转借、涂改新闻记者证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不当活动的;(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未在离岗前交回新闻记者证的。
    • 法院法院勘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勘验人,在法院审理案件的必要时候可以申请回避。 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
    • 瓯海胡东北醉驾有什么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瓯海胡东北醉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