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可以办理公证手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05:06:30 487 人看过

一、借名购房可以办理公证手续吗

不能。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购房合同怎么写

购房合同的基本条款有: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购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购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n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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