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是否受居民户口预留地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20:28 408 人看过

不可以,留置地未经过国家征地。预留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按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总规模而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划定的城镇、村庄发展建设预留的,包括国家建设、集体建设、个人建房以及农业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所需占用的土地。其中农用地是通过国家下达规划和年度指标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方式共同兴办企业。因此,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遇到适合的合作伙伴时,可以将预留发展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后入股或联营兴办企业,发挥土地资产的经济效益,获取长期回报。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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