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的证据是否要给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21:10 82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原告的证据是否要给被告

法院改革中,不少法院都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

实行庭前证据交换,一是为避免当事人进行举证突袭,同时更重要的还在于保证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平等的获取证据的机会和条件,所以明确证据交换的期限,实际就是为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并进行交换提供科学合理的期间,不限制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限,便无法实施证据的集中交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证据交换必须发生于当事人答辩期满至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议定也可由法院指定,但均应在开庭审理之前,且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这是保证庭前证据交换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由此可见证据交换的时限与举证时限制度相互对应,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具有内在逻辑性联系的制度规范。证据交换的时限是举证时限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应符合举证时限制度的一般要求,证据交换之日即为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证据交换日不提供证据的应承担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二、民事举证期限是多久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原告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
    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对特殊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该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对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
    2023-03-08
    4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能否追加被告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规定1、诉讼管辖地域管辖: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不明确的,由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县区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案;中级法院管辖地市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案。2、诉讼当事人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将其他股东一并列为被告的,法院应告知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法院有权通知其他股东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
    2023-03-12
    23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被告给的证据怎么填?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起诉状或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表示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的;3.在庭审过程中,即在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过程中,原告或者第三人的口头形式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一、起诉老板欠工资的法律程序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023-03-27
    4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一般是
    第一,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第二,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如果复议维持的,被告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复议改变的,那么被告是作出改变的机关,委托组织作出的,那么被告是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存在了,被告是继承其职权的机关。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
    2023-03-09
    209人看过
  • 海关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原告和被告是行政诉讼活动中最基本的诉讼参加人。海关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确定谁有资格成为原告。一是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是以原告的身份而不是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诉讼。此处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同样,对于有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提起诉讼。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三是海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与被撤销、变更的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对撤
    2023-04-16
    363人看过
  • 海关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原告和被告是行政诉讼活动中最基本的诉讼参加人。海关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确定谁有资格成为原告。一是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这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是以原告的身份而不是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诉讼。此处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同样,对于有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提起诉讼。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三是海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与被撤销、变更的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对撤
    2023-03-30
    1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行政诉讼原告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都有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原告是否需要举证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中,原告只承担起诉责任,即仅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而被告则承担案件的主要举证责任,即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但下列两点需要原告注意: (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除非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 行政诉讼的原告的被告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6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是行政机关,而且行政机关要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至于原告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一般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职权,因此为了保证权利义务的平衡,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所以行政法只管“民告官”。
    • 被告提交的证据是否应给原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
      要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 被告提交的证据是否应给原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要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3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是行政机关,而且行政机关要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至于原告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一般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职权,因此为了保证权利义务的平衡,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所以行政法只管“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