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1:02:54 78 人看过

食品召回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它是国际通行的一种食品安全事后监管有效措施。既可以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又能够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行为,从而全面提高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鉴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以及迅速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迫切需要,国家质检总局于8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的名义出台食品召回相关办法。《规定》的出台,直接推动了食品召回制度在国内食品市场的规范运行。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规定》中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规定》覆盖了全国数量庞大的食品行业和企业。目前我国28大类525种食品都纳入了食品安全质量准入制度,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已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与处理有关食品安全危害信息,从而保证所有食品纳入召回的范围。

《规定》中明确要求,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也就是说,生产和销售领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此外,食品进出口召回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进出口食品适用本《规定》,但由于进出口食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遵守本《规定》的同时,还需要遵守其他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要求,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此外,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一旦出现问题,企业以及质监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事发的根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出现哪些情况应当召回商品
    一、出现哪些情况应当召回商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且召回有缺陷的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二、产品缺陷的赔偿范围1、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2023-04-28
    286人看过
  •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探讨
    第一步召回计划召回协调员。企业应指定专人担任召回协调员,负责准备并协调与召回有关的所有事宜。召回协调员应熟悉企业所有运作程序,如采购、加工、质保、销售及客服流程。召回准备要点。应明确参与人员的名单、职责、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等,详细说明召回商品、召回行动具体步骤等。同时必须指定替补工作人员以保证召回计划的顺利开展。危害评估。企业应收集所有有关危害性质及范围的信息。企业在向当地市级质检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该产品的使用是否已经导致消费者患病或受到伤害;针对不同人群(如孩子、老人、免疫力低下人群等)及其他可能接触该产品的高风险的人群的危害评估;针对可能接触食品的高风险人群的危害风险评级;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发生的短期后果及长期后果。召回范围。召回计划应详细列明企业如何评估计划召回的食品的数量及品种。如果问题涉及致病微生物,应考虑在同一个HACCP体系下进行清洁及卫生处理的所有
    2023-02-24
    385人看过
  •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探讨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第98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填补了我国在缺陷食品管理和召回方面的一个空白,是加强生产加工后续监管的一个有效措施。其中对质检部门在食品召回方面的管理职责、调查评估、召回实施及结果评估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如何按规定有序高效地执行召回程序,尚无经验可循,对此亟须深入探讨。第一步召回计划召回协调员。企业应指定专人担任召回协调员,负责准备并协调与召回有关的所有事宜。召回协调员应熟悉企业所有运作程序,如采购、加工、质保、销售及客服流程。召回准备要点。应明确参与人员的名单、职责、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等,详细说明召回商品、召回行动具体步骤等。同时必须指定替补工作人员以保证召回计划的顺利开展。危害评估。企业应收集所有有关危害性质及范围的信息。企业在向当地市级质检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该产品的使用是否
    2023-04-22
    262人看过
  • 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
    2023-04-11
    223人看过
  • 食品外卖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
    现如今,支付宝的发展和线上支付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快捷,服务行业也日新月异的发展,其中食品外卖已经成为年轻人比较热衷的一种方式,食品外卖不仅节约了时间,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那么我国是否有关于食品外卖规定呢?食品外卖规定在《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外卖平台需要负起监督责任,比如需要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地考察,除了食品的安全之外,还要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需要上报至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相关部门警告拒不改正便可处以5000至3万元罚款。外卖平台还需要对餐饮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人员信息进行核实与登记,还要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不过就目前来看,国内三大外卖平台能够把这些事情做好的基本没有,信息的披露大多是缺胳膊少腿,因此要达到意见稿的要求,外卖平台后续还要做大量的工作。除了保证餐饮服务商的资质和食品的
    2023-04-19
    88人看过
  • 食品外卖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
    现如今,支付宝的发展和线上支付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快捷,服务行业也日新月异的发展,其中食品外卖已经成为年轻人比较热衷的一种方式,食品外卖不仅节约了时间,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那么我国是否有关于食品外卖规定呢?食品外卖规定在《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外卖平台需要负起监督责任,比如需要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地考察,除了食品的安全之外,还要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需要上报至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相关部门警告拒不改正便可处以5000至3万元罚款。外卖平台还需要对餐饮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人员信息进行核实与登记,还要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不过就目前来看,国内三大外卖平台能够把这些事情做好的基本没有,信息的披露大多是缺胳膊少腿,因此要达到意见稿的要求,外卖平台后续还要做大量的工作。除了保证餐饮服务商的资质和食品的
    2023-04-27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不安全食品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新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1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报告进行评价。评价结论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新规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6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可以开展调查分析,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
    •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召回召回食品怎么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24条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0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销毁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