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起草者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05:47:56 369 人看过

一、遗嘱起草者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遗嘱起草者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是: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立嘱人签名及日期;见证人签名及日期。

二、遗嘱跟遗赠一样吗

遗嘱跟遗赠不一样,遗嘱跟遗赠的区别有: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3.遗嘱和遗赠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

三、立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到场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子女都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公证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那么就可以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嘱的起草人和注意事项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四)、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
    2023-07-08
    151人看过
  • 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时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购房者签认购书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2、认购书的内容约定是否具体明确,没有争议;3、认购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隐瞒公摊面积属不属于欺诈不构成。众所周知,建筑面积中肯定包含公摊面积,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不是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不是认购书必须记载的内容,在原告没有询问公摊面积的情况下,被告没有向其主动说明的义务,故被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至于公摊面积是否合理,则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二、什么叫认购书认购书全称为《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先签订的文书,是在达成最终协议之前对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内容包括房子的具体位置、房子的状况、朝向、楼层以及房价等。认购书主要是作为购房者在买房前对房子的确认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三、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样吗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
    2023-03-10
    353人看过
  • 遗嘱的顺序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遗嘱的顺序是: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并且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2、自书遗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且没有非法内容的有效;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遗嘱人和代书人签名,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有效;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有哪些法定继承优先顺序是什么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2023-07-04
    455人看过
  • 送养协议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为了预防和减少今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维护收养人、送养人特别是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协议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须双方自愿。同时还得满足下列要求:1、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2、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3、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二)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但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
    2023-08-17
    370人看过
  • 立遗嘱要注意什么问题以及立遗嘱要注意哪些
    立遗嘱要注意的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一、哪些情形下的公证遗嘱无效若公证遗嘱存在以下情形,则公证遗嘱无效:遗嘱内容侵害了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了遗嘱;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
    2023-06-21
    427人看过
  • 试用期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一、不能口头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所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等于无试用期。二、不能超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约定,超期约定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当于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三、不能重复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重复多次约定试用期,亦属违法约定试用期,同样面临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四、不订单独试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试用
    2023-04-14
    334人看过
  • 遗嘱继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
    遗嘱继承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1、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吗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遗产继承案件中,如果原告放弃、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反诉,反诉时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
    2023-07-05
    332人看过
  • 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必须是遗嘱书吗
    在我国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1、遗嘱人真实意思;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手机录音遗嘱是否算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录音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部分继承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5)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记录其姓名和日期。二、民法中的无效遗嘱有哪些情形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
    2023-06-19
    231人看过
  • 房屋遗嘱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房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房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余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023-07-23
    198人看过
  • 鱼塘租赁合同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鱼塘租赁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合同的条款要完备、合理,一般需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等条款;并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的期限是无效的。一、租房合同怎么情况下才有效租房合同在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才有效,租赁合同内容要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出租吗1、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可以出租。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就是没有处置和收益的权利。所以,仅有使用权就不能把房子出租出去,只能自己使用。只有所有权人才拥有处置和收益的权利,才
    2023-03-14
    345人看过
  • 法律规定遗嘱生效必须起诉吗
    法律规定遗嘱生效并不是必须起诉,主要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定条件的话,都是合法有效的。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同时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也行,这样以后有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
    2023-03-04
    117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必须注意的问题
    (一)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二)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如关于安置房的交易,我国规定其实只要有房产证的话,那么其实也是可以进行销售的。因此,大家如果要购买安置房的话,一定要注意房子的房产证。除此以外,对于上海市政府对安置房的相关政策大家一定要及时的了解一下,因为毕竟安置房各地的销售政策都不完全是一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1、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整个交易流程和常规的商品房也没有太多差别。2、安置房买卖最看重的就是产权手续了,凡是能够在市面上进行买卖交易的的安置房,一定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取得了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才能买卖。否则相关部门不予认同,享受不了法律保护。
    2023-07-02
    82人看过
  • 遗嘱必须留份的意义
    必留份是指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必留份是法定继承人基本生活的保障。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果遗产分割不足以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应保留必要的遗产。必留权人是具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不足两个条件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人既可以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一份为准《民法典》保护遗嘱人订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也保护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无非因其最可能体现遗嘱人最新的意思表示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3-07-04
    151人看过
  •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指定遗嘱执行人:1、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3、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执行人如何指定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选,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
    2023-07-22
    4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是如何样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如下: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 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
    • 买期房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期房“只能远观,不可近瞧”,这种时间上的差异往往为日后的纠纷留下隐患,为避免损失,购房人应注意下面的法律问题。弄清开发商的“老底”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方商
    • 遗嘱的种类有哪些立遗嘱注意什么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2
      父母突发疾病去世或意识不清,在离世之前未及立遗嘱或者向子女交代身后事,继承人就面对财产不明确却难以依法查明财产实际情况。银行不会根据你的请求给你查询,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因此你只能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调查令来解决。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继承人在无相关权利凭证(存折、银行卡等)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提供查询缺乏实体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首先,需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