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1:11:58 275 人看过

一、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但劳动者选择不续签。

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劳动者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n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因失业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反劳动法的辞退的话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合法辞退是一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一)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2023-07-03
    463人看过
  • 合同期满被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了,如果单位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人都会选择直接离开。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一起案件,支持合同期满被终止劳动关系的陈某向该公司申请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这是怎么回事呢?据悉,陈某于2013年4月入职某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但是,今年3月初,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该公司人事部通知陈某,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4月1日,陈某向某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该公司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陈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事宜,尽到了及时告知的义务,没有理由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陈某不服,遂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接案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核实相关诉求信息是否准确后,对陈某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正确辞职方式
    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员工工资等特定违法行为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此时,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有以下述理由之一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方可获得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的);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的(如:克扣、停发、少发、拖欠工资);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
    2023-06-28
    196人看过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不可或缺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违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
    2023-07-02
    330人看过
  • 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规定,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为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结合本案李某的情况,其公司在决定关闭的情况下,召开大会宣布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出具书面解除文书,而是要求职工写书,造成是职工辞职的假象,从而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这种规避法律、逃避责任的行为是违反律法规的,尽管表面上是李某辞职,但不能掩盖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故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哪些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呢?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7种情况:1、劳动者因用人
    2023-02-28
    12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案例1机械合同完成后,工厂需要支付赔偿金刘是一名机械技师。2014年,他被介绍到一家新成立的工厂工作。他的主要工作是为工厂安装和调试中央空调和部门机械。他与工厂签订了劳动协议,同意刘的主要工作是安装机器。当所有机械安装和调试完成后,刘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截至2016年2月底,工厂的所有设备均已安装完毕。然而,刘提出他已经在工厂工作了两年。在获得相应收入的同时,工厂应补偿自己两个月的工资。但是,工厂认为,他们与刘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不是工厂不愿意续签合同,而是双方同意的终止方式。因此,工厂不应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案例2签署为期两年的废物清理协议。协议到期时是否支付赔偿宋女士是清洁工。她与一家公司达成协议,由宋女士负责清理公司的工业废物,公司每月支付宋女士20000元。宋女士负责清理工业废物所需的人员和设备。双方签署了为期两年的相关协议协议期满后,公司终止了与宋女士的关系。然而,宋女士找到了
    2023-05-07
    121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获得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下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如下:(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肯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
    2023-06-05
    332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
    2023-04-29
    28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以每月二倍的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补偿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止,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果一年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视作为已经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以每月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
    2023-02-10
    46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货币形式),但支付经济补偿是有条件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协议5。用人单位在依法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裁员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行为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如果雇员有下列情况之一,雇主可以终止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雇主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2023-05-03
    2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终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终止,以下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2024-01-02
    135人看过
  • 最新劳动法劳动者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其他。退休反聘人员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劳动者的劳动法主体资格问题[真实案情]张卫华是成都某区一家国营企业的职工,2001年4月,年满六十周岁的张卫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张卫华觉得生活一下子失去了乐趣,而且自己身体还算可以,于是打算再干几年。2005年9月,张卫华应聘到本市一家私营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张卫华是已退休人员,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12月,张卫华在上班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右腿粉碎性骨折。事后,张卫华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认为:张卫华的情况虽然符合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但是由于他是退休反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缴
    2023-08-05
    4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给予劳动者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 动 合
    2023-09-23
    327人看过
  • 离婚家务劳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一、离婚家务劳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务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2、补偿的方式如下:(1)、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2)、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二、什么时候可申请离婚赔偿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
    2023-06-16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获得法律支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分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
    •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能获得赔偿金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9
      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 劳动合同终止哪些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与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据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因单位原因未能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是否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就业补偿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就业补助费等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很多人都是不懂法律没有经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