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2:13:40 148 人看过

为了防止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错误,法律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再审。刑事再审就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再审的启动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启动再审。

1.要启动再审的话,需要原来的判决裁定出现了错误。

2.要么是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出现了错误,或者是原先作出判决根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

3.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比如说审判员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等等,也可能会启动再审。

4.审判人员在审判案件时,有徇私枉法或者是贪污受贿的行为,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也可以启动再审。

刑事诉讼再审的启动,主要有以下这几种方式:

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诉,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是否启动再审,但是申诉期间并不停止执行。

第二种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最高法院,上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就是说,如果上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还有一种是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可以启动再审。再审的启动,并没有次数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再审相关文章
  • 启动再审程序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总的来说,启动再审程序需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由谁启动,也就是启动主体,二是期限,再次就是再审事由,以及应向谁申请这几个问题。目前,在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中,再审、申诉都规定在审判监督程序一章,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法院可以提审或指令再审、法院院长可以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等,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关于再审期限问题,只有民诉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对当事人提出行政、刑事申诉法律没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另外,法律对法院和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无明确的期限限制。在启动再审程序时,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以民诉法为例,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期限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023-03-01
    478人看过
  • 从上诉不加刑谈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明确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的规定。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对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执行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对于保护刑事被告人上诉的权利,既不因当事人的上诉而加重被告人的处罚,从而启动二审程序,既以两审制以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明确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明确了上诉之后不加重处罚的原则,才能够打消刑事被告人担心自己上诉之后自己的处罚被加重的顾虑,从事实上保护被告人上诉的权利。上诉不加刑原则从事实上保护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的行使,既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考虑,侧重了对于刑事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笔者认为,刑事诉讼作为一项制度,虽然其是为了刑法的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如何启动刑事再审案件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所谓再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
    2023-06-14
    97人看过
  •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
    一、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启动刑事再审程序需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
    2023-06-11
    321人看过
  • 法院启动再审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进行再审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另一种是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最后一种是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想要法院进行再审就需要人民法院发现在判决中出现错误。一、过了十五天上诉期,还可以申诉吗判决过了15天上诉期就开始生效,对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如果确有错误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审判监督可以由三种途径来启动,第一种是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第二种是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三种是上级检察院抗诉。二、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怎么办再审申请被驳回要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1、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2、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1、这种程序是相关法律规定中一种独
    2023-06-21
    87人看过
  • 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具体操作步骤
    (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申请再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经本级法院院长提交,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再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三)最高法、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法律依据:同上第二款。(四)最高检、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启动再审。法律依据:同上第三款及《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五条。一、再审申请书如何写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
    2023-02-18
    178人看过
  • 自诉人启动再审的程序
    (1)启动自诉程序。没有自诉人的告诉,就没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2)只有在自诉案件中,才存在自诉人。公诉案件中向公安机关控告和报案的被害人不属自诉人,无权直接启动审判程序。(3)自诉人在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如果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则具有双重身份:在其自行提起的自诉中是自诉人,行使控诉职能;在反诉中是被告人,行使辩护职能。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自诉人的义务自诉人的主要诉讼义务有:①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②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要承担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③自诉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再审之诉的启动主体应当是当事人;当事人启动了再审程
    2023-03-13
    445人看过
  • 2024法院启动刑事再审程序违法怎么办
    法院启动刑事再审程序违法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时,如果再审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诉,维护自己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再审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
    2023-02-02
    248人看过
  • 启动实质性审查程序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对此,《行政许可法》作出了明确答复《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因此,实质性审查的起始条件是“法定条件和程序”,而不仅仅是“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这句话的后半部分。也就是说,“需要”是有条件的,前提是“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谓“法定条件和程序”,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实质审查的条件和程序。主要认识如下:一是仅限于成文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为行政许可的一般法,《行政许可法》不能规定对各类行政许可进行实质审查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因为他们很不一样。实体审查的条件和程序往往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章规定,对企业的考核包括对企业的现场核查和对产品的检验。在这里,“企业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就是实质性的审查。具体而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23-05-07
    153人看过
  • 再审程序可以启动几次
    一、再审程序可以启动几次(一)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法院自查自纠,如果发生作出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法院自己启动再审程序。(1)本院启动再审:各级法院院长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上级法院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二)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检察院启动再审的方式主要是抗诉和检察建议,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1)启动程序1、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起抗诉。2、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判决、裁定,有法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社
    2023-06-06
    1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案外人再审流程如何启动
    直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案外人仅能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各种权利,且只有在无法另诉解决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4-04-25
    4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程序启动阶段的活动程序是什么
    一,。庭审前,书记员应依次进行以下工作:(1)查明检察官、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已到庭(2)宣读法庭规则(3)请求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4)邀请庭长和法官(人民陪审员)到庭(5)法官就座后,向庭长报告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应当指出的是,六机关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开庭时,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在场。根据上述规定,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书记员不得要求查明。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中关于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的上述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在法律上无效。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传唤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1)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所或者单位名称、住所,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职务;(二)是否受到法律处罚,处罚的种类和时间;(三)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时间;(四)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2023-05-07
    280人看过
  • 民事再审有新证据可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民事再审有新证据是否可以启动再审程序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当事人发现新证据后,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新证据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新证据的内容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2、审查后,新证据的内容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不予再审。民事再审申请期限《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2023-08-14
    182人看过
  • 刑事申诉立案再审的条件有哪些?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
    根据刑诉法第二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刑事申诉的条件有哪些?(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我国目前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途径有三种。一、当事人申请再审。我国《刑事诉讼法》地20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
    2023-05-06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再审程序,指的是对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出现错误时的专门纠错制度。 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更多>

    #刑事再审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
    • 刑事再审时期必须启动什么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是: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法院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主体:(1)各级[生效审]人民法院院长和本院审判委员会(2)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院条件: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详情参照民诉第177条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 再审程序启动主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3
      再审之诉的启动主体应当是当事人;当事人启动了再审程序,并不必然引起原裁定的中止执行。除非申请再审人有理由认为被申请再审人可能逃避执行或如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先予执行,并由相应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故你们案件虽已再审,但不影响执行,你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 民事再审程序当事人怎么启动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2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