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禁止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00:28 115 人看过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人可以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吗?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吗?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禁止事项?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当事人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活动事项质疑的提出
    本法第五十二条对供应商如何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问题作出了规定,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立法目的明确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条件、时限和形式。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可以提出质疑,是体现供应商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规定。为了充分保障供应商正确行使这项权利,同时也防止供应商不适当地使用质疑的权利,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条件和范围、时限和形式,需要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质疑的范围。政府采购活动事项范围很广,供应商对这些事项如有疑问,都可以进行询问。但是,供应商如要提出质疑,就必须按照本法规定执行和接受约束,供应商也应当承担质疑的相关责任,否则,就会给政府采购活动进程造成不必
    2023-04-24
    473人看过
  • 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应注意的事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信息公告的范围、信息公告的内容、信息公告的媒体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条政府采购信息,是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是指将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第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第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
    2023-06-01
    256人看过
  • 政府采购应当购买国货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一)需要采购铁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解析: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来自纳税的人税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通过购买国货来支持本国企业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该条款规定了政府采购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取向——采购国货规定。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讲,购买国货是世界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国家制定政府采购法的主要目标。通过立法来保护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保护国内产业,支持本国企业发展。1、应当购买国货,也有例外。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政府采购应当购买国货。当遇到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时,可以采购外国货。2、国货界定
    2023-04-24
    216人看过
  • 竞业禁止合同竞业禁止的事项有哪些
    竞业禁止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的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等。一、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跳槽签了竞业协议跳槽需要满足以下两点:1、原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跳槽至同行业;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竞业协议约定,按月向离职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才成立。一、竞业协议签订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
    2023-04-05
    234人看过
  • 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
    本法第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本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本法律。政府采购行为包括政府采购的管理行为和执行行为,二者都是本法规范内容。要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要明确各执行主体,以便根据不同主体的行为特征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各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二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具体构成。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本法所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一个具体的采购项目从准备采购到履行合同完毕整个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事后相关活动,包括管理活动、组织实施活动、纠纷处理活动、复议活动、诉讼活动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具体包括采购人、供应
    2023-04-24
    207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不公布采购人如何处罚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和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第六十四条收购人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收购方式和程序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员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中的当事人串通。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2。供应商根据买方或采购代理的指示更换或修改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3。供应商谈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报价、技术方案等;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供应商,按照组织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事
    2023-05-31
    307人看过
  • 政府采购担保有哪些意思
    政府采购担保作为一种政策工具被引入政府采购领域,专业担保机构向采购商、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担保,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作为分散风险和增强信用的市场运行的有效手段,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增加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发展环境。《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2024-04-20
    427人看过
  •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政府采购的法律责任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政府采购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1、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3、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
    2023-04-06
    133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
    2023-06-17
    396人看过
  • 采购人未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串通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
    2023-06-12
    449人看过
  • 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
    2023-06-01
    64人看过
  • 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
    【导读】湖北省荆门市自1999年6月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3年底,其采购范围扩大到三大类160余小项,政府采购规模超过13亿元,是改革初期的20倍以上。但是笔者认为,荆门市的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在此,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拓宽政府采购范围细化政府采购品目。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采购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范围的理解很狭窄,以致于该实施政府采购的没有实施。事实上,政府采购法中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撤出、修缮以及环境改造等;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之外的采购项目,包括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明确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指政府批准的各
    2023-06-06
    333人看过
  •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通常对哪些项目进行审计
    一、采购目录审计政府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制度。采购目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采购目录的实现。对政府采购实施审计,须以政府采购目录为切入点,一是审查各级部门是否依据权责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及与采购相关的报价、决策、采购、验收、支付是否建立有完善的责任制度;二是审查采购目录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充分论证,依据是否合理;三是审查各级部门所制定的目录和管理办法是否存在相互冲突或矛盾的地方,有无越权限自立“土政策”的问题;四是审查采购目录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实行了集中采购、集中支付,有无化整为零、逃避集中采购控制的情况。二、采购预算审计采购预算是各级有关事业部门在编制分项预算时,一并编制采购明细预算,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其实质是将现行财务支出中的一部分专门用于工程、货物、服务的资金,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预算
    2023-04-30
    395人看过
  • 当事人对环境行政处罚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事人环境行政处罚需要注意根据具体出具的处罚一一执行,比如该交罚款的交罚款,改整改的地方进行整改,总之,根据处罚的明细一一执行之后,会有监督部门来确认是否执行了没有,而如果对处罚置之不理的话,相关部门也是可以可以强制性执行的,其次也需要注意处罚是否合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满的也是可以进行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
    2023-02-18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 更多>

    • 政府采购的当事人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 政府采购中对采购人的处罚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一)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 政府采购招标注意事项有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严格控制投标人信息。加快网上招投标进程,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原则上通过建湖招标采购网上传,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推行资格后审,最大限度地使投标信息得到控制,加大围标、串标等行为的难度。
    • 非招标采购政府采购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3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
    • 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