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处理,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之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村民委员会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一、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精神病人
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监护权,然后变更指定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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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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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指定监护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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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的确有争议应当如何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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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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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有争议指定监护人去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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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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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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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指定监护人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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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法律分析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发生的,应当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之后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监护人的担任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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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应该由哪里指定监护人来指定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2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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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孩子的归谁,对监护权人有争议的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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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争议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8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