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0 11:43:40 478 人看过

一、公司清算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

公司清算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清算组成员是公司的员工,受劳动法的保护。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中评仲裁维护自己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

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

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

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时,如果清算组成员是公司的员工,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受劳动法的保护。

出现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完成后清算组解散吗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职责或功能具有特殊性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
    2023-02-28
    451人看过
  • 一人独资清算组成员怎么清算?
    一人或独资企业,清算组备案清算组组长和组员都写当事人自己一个人就行,由清算组组长即清算组负责人进行公司注销清算,不用清算后报备股东决议,因为当事人是一人独资企业,然后去工商递交股东会决议签字加盖公章就行了,(股东会决议上要写清楚几月几日决定清算或开的股东大会,应到1人实到1人因为什么注销公司)一、清算的时间和程序(一)清算的时间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
    2023-03-30
    252人看过
  • 【公司清算组公告】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还要按照《公司法》履行通
    【公司清算组公告】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还要按照《公司法》履行通知、公告、备案等程序(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2)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即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责任,这是法定责任,债权人起诉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可援引法律规定判决。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法律问题处理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公司
    2023-05-03
    148人看过
  • 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后,如何组建清算组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就是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主要负责以下事宜:(1)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2)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终止,进入清算程序。(3)清理公司财产。,(4)编制资产负债表。(5)制作清算方案;清算方案中应当包括清算程序、清算的时间安排、清算组的人员分工等。清算方案制作完成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清算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6)清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比如,公司尚有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如果公司不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很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此时,就需要清算组与对方商谈对该项合同如何履行。(7)向税务机关缴纳所欠税款或者缴纳在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可能
    2023-05-05
    360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组未忠实履行清算义务,能向清算组成员追偿吗
    一、清算组的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1.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2.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公司法关于清算组义务的规定。清算组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应当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规定,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从法律本质上看,清算组成员履行的是一种受信义务,因为既然清算组替代了公司原有机关而成为清算中公司的法人机关,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自然应对清算中的公司承担受信义务。从公司清算组成立并进入清算程序开始,清算组开始掌控公司的各项财产权利,成为公司的受托人,而公司及其股东和外部的债权人则成为信托受益权人。作为受托人,清算组成员应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是指清算组成员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得背叛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如果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
    2024-04-11
    373人看过
  • 【清算组】公司清算:浅析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若干法律问题
    颁布的现行的《破产整理法》规定:“清算人在法院监督下管理破产财产、清算人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保持独立,居于二者中间处理破产事务。”二、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这种规定的出现,可能是考虑到中国现有体制及状况,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给破产清算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且暴露出其弊端:一是这一规定将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局限在两个政府部门,即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破产案件一般都是涉及面广、极为复杂的案件,案件中的许多事务是这两个部门无法解决的,必须求助于其他的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选用清算组成员时扩大了涉及面,但总是有碍于法律的规定,显得不完善,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二是这些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部门
    2022-11-08
    40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制定清算中有哪些人员组成清算组?
    一般由律师、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023-04-15
    152人看过
  • 被“清算”的清算组负责人
    2003年开春以来,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成功查处了原巫山县粮食局副局长兼骡坪粮站站长、原巫山县大昌镇党委副书记伍某燕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一批涉粮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人们没有想到的是,一直担任此窝案财务清算组负责人的巫山县粮食局副局长李某祥,不久却也成了检察院查办的对象。精明能干的财务清算组组长2003年3月,由巫山县纪委牵头,检察、公安、经贸委、粮食局等部门对骡坪粮站的财务进行了近两个月的清查,准确地掌握了原骡坪粮站站长伍某燕及原会计向某(另案处理)、原支部书记袁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单独或合伙贪污受贿的大量财务资料。在这次清理财务的过程中,巫山县粮食局副局长李某祥作为财务清算小组的组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李某祥从事粮食管理多年,加之长期在基层工作,对粮食系统的会计业务极为精通。他一直给人以生活作风严谨、朴实、工作积极、认真的好印象,是一个业务、政治素质很高的干部。在进行财务
    2023-06-09
    369人看过
  • 法院指定清算组组成人员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如何制定公司清算议事规则(一)清算组的形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来源自股东,此处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成员身份重合,不可任意确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股东大会具有确定清算组的法定义务,由以上人员内部选举或对外聘任清算组。在公司外聘清算组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时,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等或中介机构中其他专业人员。清算组成员选定无非遵循着与公司、股东没有利害关系和有利于保证清算公正的原则进行。出现不利于清算事务的法定情形应该依照选举程
    2023-03-27
    43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组公告】公司清算如何办理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2023-05-03
    483人看过
  • 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组合法吗?
    一、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组合法吗?经过法院指定的是合法的。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二、强制清算的特点(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
    2024-01-28
    100人看过
  • 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的权利义务
    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清算组概述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清算组产生的时间和方式从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上看,各国立法由于选任权的主体不同,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我国清算组由法院任命,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但在《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并未提到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各国清算组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
    2023-06-09
    106人看过
  • 公司清算与清算组的区别在哪?
    【关键词】公司清算公司清算不同于清算组,清算组应为清算主体任命或者选定具体操作公司清算事宜的临时性组织。二者具体区别如下:清算主体一般与公司存在资产投资或者对公司拥有重大管理权权限,而清算组则不限于此,其可以是清算主体选定或者任命的任何人士,比如会计师、律师等与公司没有任何实质性权益的人员来担任。公司的清算主体对相关债权人负责,其不仅承担清算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承担清算不利产生的赔偿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则对清算主体负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破产清算除外)。此外,清算主体不因公司清算完毕而当然消灭,但是,清算组一般会基于公司的清算完毕、法人人格的终止而消灭。区分开二者的区别后,我们更加会认识到清算主体确定的重要性。公司的清算是清算主体的义务行为,同时法律必须规定清算时程序和方法。公司的清算涉及股东、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公司职员的利益,并与一些社会公共利益相联系。公司
    2023-06-09
    484人看过
  • 公司清算程序之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就是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主要负责以下事宜:(1)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2)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终止,进入清算程序。(3)清理公司财产。,(4)编制资产负债表。(5)制作清算方案;清算方案中应当包括清算程序、清算的时间安排、清算组的人员分工等。清算方案制作完成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清算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6)清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比如,公司尚有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如果公司不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很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此时,就需要清算组与对方商谈对该项合同如何履行。(7)向税务机关缴纳所欠税款或者缴纳在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可能
    2023-05-05
    3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清算组员可以不是清算组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9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时,应当及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产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一)公司
    • 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指定清算组人员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9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是否能够一个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1、清算组成员不可以一个人,至少三个人。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
    • 公司清算组会被关闭吗? 不是清算组有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 法人代表和股东不是清算组成员吗?清算组成员由什么组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