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问题及经济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45:21 327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仲裁案件的时效问题分为两种,即:一般时效与特殊时效。

一般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的适用。

这里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索要加班加点工资问题,这个问题所适用的标准不一,一般支持两年的时效问题。二是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间,这个问题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还是应当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期限两年,这样更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全国执行的标准也不相同,处理这类案件也比较混乱,但现在达成一定的共识,即适用特殊时效问题,即:1、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法;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计算法;3、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计算法。笔者认为第二、三种方法更有利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是现在司法实践界所推行的方法。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及标准。

1、计算基数: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办案补助标准
    简单案件:案件涉及人数为1至3人,每案补贴300元普通案件:案件涉及人数为4至10人,每案补贴500元疑难案件:案件涉及人数为11至29人,每案补贴1000元大型群体性案件:案件涉及人数大于30人,每案补贴2000元注:大型群体性案件可根据处置要求进行分案,每件案件分案不得超过3个且每件涉案人数不得少于30人,也即每宗最高补贴6000元。一、劳动纠纷多长时间内能去仲裁劳动纠纷1年内能去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2023-02-23
    127人看过
  • 时效问题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启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关于重庆劳动争议仲裁咨询问题的答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不但延长了劳动争议时效、缩短了仲裁审限,还作出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近日,本站总结重庆劳动法律师对广大法律咨询者的答复,就市民最关注的劳动仲裁热点和新变化进行归纳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免费法律咨询者:我因工资问题和企业发生纠纷,投诉被告知需要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请问目前仲裁费用由谁缴纳?费用如何收取?5月1日劳动仲裁免费我将如何受益?重庆劳动法律师答复:目前重庆市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收费,执行的是《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时,需预交仲裁费。仲裁后,再由败诉方承担劳动争议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目前在重庆市的劳动仲裁争议案件中,申诉人绝大部分是劳动者,每个案件平均交纳费用至少在300~500元左右,最多时可达到两万多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规定:劳动争议双方都不用出
    2023-06-05
    255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7-07-111995年9月1日劳动部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劳动法》实施以来,各地就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出一些问题。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劳动法》的衔接工作,经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问题鉴于《劳动法》对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未作具体规定,关于受案范围问题,应当继续执行《条例》的规定。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第九十七条至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还应包括下述内容: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各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在处理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
    2023-04-25
    449人看过
  •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第2项规定:(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处理费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和文书表册印制费等。(2)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后5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3)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付,预付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结案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旅差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2023-02-12
    302人看过
  • 管辖权问题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解决
    一;是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能方便劳动者参加仲裁活动。二;是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能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三;是规定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具有法定性。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权《民事诉讼法》涉外专属管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274人看过
  • 关于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案
    案由:关于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案提案人:王再勤承办单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情况:据新劳社函提字[2004]7号文复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收费问题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1992]价费字268号)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仲裁申请人在3人以下的,收取20元;4至9人的,收取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收取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主要支付项目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费。劳动争议仲裁费主用于仲裁活动经费开支的补助,包括:仲裁办案费(含旅差费、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误工补助、误餐补助以及其他费用);文书表册印刷费;专业设备购置费;资料、宣传教育费等。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中,除须支付上述规定费用外,还要支付如劳动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车辆用油、维修等费用(每一案仅给补诉方送达有关文书就达3次),而单位车辆难以独立
    2023-06-07
    131人看过
  • 关于经济合同仲裁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
    「失效日期」1998-12-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经济合同仲裁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深工商〔1996〕6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设立的行政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和《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成立的仲裁机构,它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方法,代表国家行使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因此,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是独立的仲裁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部门。二、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办理经济合同仲裁案件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及《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
    2023-06-06
    142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经济补偿包括哪些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经济补偿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而经济赔偿金包括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条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23-03-03
    94人看过
  •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双方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如用人单位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第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明示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反之,如劳动者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第2、3、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并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
    2023-06-24
    365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工资标准认定的问题
    1、仲裁是准司法机构,对于自己的诉求要有证据,你所有的诉求都没有相应书面证据,只有口头叙述,对你确实不利。对于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起诉法院,可能对工资标准会有不用的认识。至于出差的费用,可以凭借证据主张。一、劳动仲裁工资标准包括了什么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4、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
    2023-04-04
    127人看过
  • 劳动报酬是否涉及劳动仲裁有效的时效问题,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023-08-08
    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经济仲裁是什么不同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经济仲裁是什么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
    2023-06-16
    46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
    一、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
    2023-06-07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2022年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问题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如果当事人要申请仲裁的,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仲裁;如果超过该期限的,一般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仲裁时效适用于劳动争议的哪些争议,仲裁时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8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
    • 关于2023新劳动争议赔偿标准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赔偿金是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 劳动仲裁与工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就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项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当因工资待遇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