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犯罪工具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23:11 262 人看过

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犯罪工具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一、共同犯罪的从犯如何认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人: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动中,受他人的指使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没有达到罪恶重大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这种人虽然也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但其地位从属于主犯,所起的作用属于次要的。具体表现为:在犯罪集团或其他共同犯罪中,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没有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轻。这种从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次要的作用。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物质或者精神的帮助,辅助犯罪的实施。这种从犯实际上是帮助犯,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本身并不亲自参加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如在有些犯罪中在犯罪的准备阶段以及在共同犯罪行为实施期间,协助实行犯采点望风、提供作案工具、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消除犯罪障碍等帮助犯罪实施,促成犯罪结果实现的行为。这种从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了辅助的作用。

二、共同犯罪从犯如何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共同犯罪中该如何判定责任

在共同犯罪中,责任的判断一般是基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迫犯和教唆犯。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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