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权利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42:18 116 人看过

一、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

2、陈述权。

3、控告权。

4、人身自由权。

5、要求保密权。

6、请求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7、请求补偿费用的权利。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由谁来承担,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规定又有所不同。

二、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1、有作证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2.如实作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一、证人不作证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证人不愿作证一般不会被处罚,但是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如果在审判阶段审理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儿童可以做证人吗

儿童能做证人。只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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