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
2、陈述权。
3、控告权。
4、人身自由权。
5、要求保密权。
6、请求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7、请求补偿费用的权利。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由谁来承担,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规定又有所不同。
二、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1、有作证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2.如实作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一、证人不作证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证人不愿作证一般不会被处罚,但是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如果在审判阶段审理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儿童可以做证人吗
儿童能做证人。只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
55人看过
-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担保债权篇
190人看过
-
担保协议:保证人义务与权利凭证
249人看过
-
寄存人的义务、权利
419人看过
-
债务人或保证人有没有主债务权利和义务
396人看过
-
举报人的义务及权利
49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受赠人的权利义务和义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1、受赠人的权利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这是受赠人的最主要的权利。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要求其交付的权利。获损害赠偿的权利。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要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受赠人的撤销权。虽然赠与合同的单务无偿性质,受赠人可无偿取得赠与财产而不必承担支付赠与财产的对价
-
附义务遗嘱中的权利人有什么权利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想知道附义务遗嘱中的权利人有什么权利义务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时,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
-
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
-
(三)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质物的占有权和留置权质物孳息的收取权和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质物的转质权质权的保全权质权的处分权优先受偿权质物的保管与返还义务出质人的权利义务质物的处分权除去权利妨害和返还质物请求权对质权人的抗辩权质物孳息的收取权物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
土地他项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08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目前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不多,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他项权利。①抵押权。经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抵押开始,抵押权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这个抵押权必须经土地登记机关加以确认。抵押终止,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从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收益中得到补偿。②租赁权。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