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7日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5:40:50 142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只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但从保护相对人利益的角度讲,我个人还是认为应参申请照听证的期限,即3日为妥,最好为3日以上,这样更有利于避免产生行政纠纷。

一、行政机关应在几日内举行听证

法律没有要求接到听证申请几日内举行听证。只要求听证需要提前告知具体如下: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二、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之间需要隔多少天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可立即执行吗
    一、行政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可立即执行吗被处罚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处后,如需要当场收缴罚款的,可以立即执行,如果有执行期限的,由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行政机关罚款滞纳金有上限吗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有
    2023-04-18
    3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陈述与申辩有什么区别
    陈述与申辩的区别在于,相比于陈述,申辩更注重当事人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陈述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自己意见的权利。而申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享有申诉和解释说明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024-05-02
    291人看过
  • 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还能否进行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还能否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无效。另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所以说当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是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
    2024-04-25
    270人看过
  • 陈述申辩后还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吗?
    陈述申辩后,一般不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完整、齐备,经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经过复核后,仍旧认定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即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不需要重新下达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024-05-09
    1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药品监督)
    ()罚先告[]号_________: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进行________的行政处罚。依据《专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可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_____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特此告知。(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告知书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收到。接收人签字:______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2023-06-06
    160人看过
  • 交警行政处罚陈述申辩的过程是什么
    一、对交警处罚不服可进行申辩1、《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2、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4、《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交通违章者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
    2023-06-02
    321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示书
    1、概念不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2、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行政处罚如何组织听证会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来组织听证会:先由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请求;然后由行政机关进行组织;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主持人进行主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7-02
    4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后减轻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案情: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生产的39台电脑刺绣机中,有9台刺绣机使用的标注公司名称的标牌与现在的公司名称不符。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伪造厂名的违法事实成立,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及有关规定,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罚款22.3万元。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提出了听证申请,××分局法制机构依法组织了听证。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及审阅案卷材料后,该局法制机构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当事人虽然使用的标牌名称与公司名称不符,但使用的发票及售后服务都是真实的,之所以错误使用标牌,是因为设备安装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装上去的,其违法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当事人作出22.3万元的处罚额度偏高。该局法制机构据此作出了依法适当减轻对当事人处罚的决定,后经××分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再次下达行政处罚
    2023-12-07
    1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陈述期限
    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具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具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 当 事 人 陈 述 申 辩 权 利 期 限 如 何 规 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期限是在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通知书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这个期限也有所不同。对于直接关系当事人重大利益或者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023-09-14
    1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还是先审批
    应先事先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不是行政处罚决定,只是告知当事人的权利情况。而且告知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权利下,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异议行政机关可以参考当事人的意见后再做决定。一、因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对不对!违法建筑拆除可能对执法相对人财产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一经执行,将造成房屋灭失等无法逆转的后果。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侵犯公民权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正当程序执法,全面调查取证、复核,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
    2023-02-14
    111人看过
  • 失火罪的陈述申辩书
    刑事责任年龄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尊敬的国家林业局领导:贵局于2014年9月1日作出“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第242014004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我司已收到。对此,我司深表歉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申辩如下,请予以采纳: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对于山林失火行为,对我司存在的问题批评表示接受,同时,我司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就此相关问题已按贵局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且积极配合调查。二、望贵局念在我并不是故意放火,而造成此次事故;另因我司正在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将会对创建工作有一定影响,请贵局领导给予理解和照顾。综上所述:就贵局调查我公司的相关问题,我司一定虚心接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一定守法履行,恳请贵局领导念在我司是初犯,希望领导批评教育,希望贵局理解我司的申辩,以不再处罚为谢!此致国家林业局申辩人:xxxx上海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处罚犯失火
    2023-06-14
    31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时限是如何规定的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因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作出。为确保执法效率,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不必再规定期限。3、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规定陈述、申辩期限。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对程序要求更为严格,案情也更为复杂。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在执法实践中,多数处罚机关将陈述、申辩权期限规定为一至三天,少数部门规定为三天以上,笔者认为处罚
    2023-05-02
    36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申辩、陈述的不同
    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处罚后的救济措施,自述申辩是处罚前的自辩方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
    2023-07-03
    220人看过
  • 被处罚人陈述、申辩能加重处罚吗
    一、被处罚人陈述、申辩能加重处罚吗1、被处罚人对违法行为进行陈述、申辩的,不得加重对其的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什么①表明身份。它是表明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或委托书。②说明处罚理由。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说明其违反的法律规范和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③
    2023-01-20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其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提出陈述和申辩是怎么回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7
      如果当事人当场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最好是能有书面记录下来,否则还是等期限满后再发出处罚决定书。 如果有书面记录表示当事人明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也可以提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样做虽然并不违反程序但值得商榷。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而行政机关又在申诉、申辩期限前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极有可能判定为不成立的。
    • 安监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应该如何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
    • 县药监局下了行政处罚告知知书去哪去陈述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5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 行政处罚认定陈述申辩的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1、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