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没有设立共同贪污罪,但对贪污罪以及贪污罪共犯进行了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勾结,利用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具体的认定如下:首先,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其次,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再者,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最后,行为人一起导致了犯罪结果的产生。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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