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09:01:42 129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要件如下:

1、订立的主体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两人或以上;

2、合同签订符合法定程序;

3、当事人必须就协议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的确定管辖法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共同经营合同怎样订立土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土地经营权流转限于本集体成员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事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并且,合同上还应当有双方的签字确认。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一定明确好承包年限。土地承包权概念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
    2023-07-08
    24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有哪些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要备案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如下: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要备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要备案。农户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的。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备案。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
    2023-06-27
    34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如下:1.承包方填写换发申请书。2.村委会审核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3.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4.财政所进行审核,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5.镇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6.以上资料一同报上级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在省土地承包系统平台进行登陆,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基本信息;2.承包经营的方式;3.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4.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5.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6.违约责任等。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有: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2.
    2023-06-23
    367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的成立有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一、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有什么?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需要达成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二、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
    2023-03-14
    226人看过
  • 哪些土地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吗《民法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
    2023-04-01
    393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最基本条件有哪些? ?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一、合同成立与否的符合下列要件则合同成立,反之则不成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二、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成立吗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只要双方接受合同的条款,那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有效成立且一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须有双方当事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须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
    2023-03-05
    32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哪些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哪些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6.确利流转。7.确股流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有:1.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2.流
    2023-06-24
    3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中包含哪些要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承包地块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承包地块示意图等。而占据篇幅最多的基本情况登记表中主要包含发证机关、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姓名、承包方式、承包期限、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等。这次农村土地确权要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颁发的证书是否收费原来的证书如何处理依据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收回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省统一印制的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谈到费用问题,我强调一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遵循“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不允许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也请广大农民群众监督,如发现向农民收取涉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各种名目
    2023-07-03
    243人看过
  • 没有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践中,有很多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当事人只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而没有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转让登记。因此,虽然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而在政府部门没有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还在原承包户的名下。如果原承包人再次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受让人并不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已经转让的情况,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转让登记,在第一位受让人和第二位受让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主张权利时,就会出现因第一位受让人受让后没有办理转让登记,而无法对抗第二位受让人。一、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二、土地
    2023-02-21
    313人看过
  •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2023-03-15
    348人看过
  • 承包经营合同样本
    仲裁委员会
    发包方:______(简称甲方),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承包方:_______(简称乙方),地址:_____,企业经营者: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形式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三、上缴利润数额1.乙方以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元。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乙方,由乙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备注年年年年3.乙方完不成上缴利润时,其差额由乙方用当年留利抵交。不足时,用企业资金抵交。四、承包期间,乙方保证完成国家的指令性计
    2023-06-09
    460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一、哪些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以下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1.合同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完成要约和承诺;2.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3.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二、合同的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合同的生效与成立区别有: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
    2023-12-25
    352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
    从设定合同无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认定合同无效是为了防止因为无效合同的履行给国家、社会以及第三人利益带来损失,而防控危害时所引起的救济。而返还财产只是救济的一种,并不是惩罚性的制裁,不能机械的理解返还财产是无效合同的一般原则,当合同标的物性质决定了其不能返还时,则此时不能适用返还财产,仅因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适用返还财产,达不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在本案中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再采用被告葡萄园艺场返还已交付的租金则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公正的。一、欺诈撤销合同的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
    2023-03-08
    300人看过
  •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参例)
    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
    2023-04-24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
    • 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三个基本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成立有三个条件: 合同有对方; 2、对方通过真实意思达成合同协议; 3、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成立合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承包经营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土地承包一般是指与土地所有者(比如村集体)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将经营权又转给他人的方式就叫做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