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坠楼死亡谁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7:21:58 137 人看过

对于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死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从三个方面来看。

首先,房主是否与正规或者有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了装饰合同。

如果房主与装饰公司签订了装饰合同,则对装修工人死亡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装饰公司。

由于房主与装饰公司之间建立的是简单的装修合同关系,并没有与工人个人签订雇佣或者劳务或者承揽合同关系,因此对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死亡不需要承担责任。

装修工人作为公司的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承担责任。因此,装修工人的死亡赔偿应该由雇佣工人的装饰公司承担工伤补偿责任或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房主找的不是正规的装饰公司,而是找的包工头,而死亡的装修工人是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呢?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包工头作为装修工人的雇佣者,应该对装修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一、装修工人坠楼死亡,房屋贬值由谁来负责

对于正规装修公司来说,其雇员在装饰过程中死亡导致房主房屋贬值损失的,由雇主即装饰公司按照过错责任对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装饰公司,而只有包工头,则由包工头对其雇佣的装饰工人在房主室内死亡导致的房屋贬值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时,房主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是装饰工人自己与雇主建立的个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则既要考虑房主的选任过错,也要考量装饰工人的自身过错,来确定彼此承担责任的比例。

二、装修工人意外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这种情况属于属于工伤,按照因工死亡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丧葬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按照具体情况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装修过程中漏水到楼下谁承担责任
    一、装修过程中漏水到楼下谁承担责任装修过程中漏水到楼下,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谁承担责任,需要查清楚漏水的原因,然后双方最好进行协商,如果房屋还在保质期内的话,可以找开发商来进行解决。二、屋漏水纠纷可以起诉吗房屋漏水纠纷是可以起诉的,起诉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并且要保留足够的证据。三、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
    2023-04-25
    188人看过
  • 楼上没装修漏水到楼下谁负责
    一、楼上没装修漏水到楼下谁负责楼上没装修漏水到楼下的责任主体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漏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楼上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二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当楼上是毛坯房自行装修的情况时,应当首先告知楼上邻居,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楼上尽快处理,若邻居不配合,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其负责与楼上业主沟通处理。若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出现漏水,应当告知楼上,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楼上业主自行维修。二、房屋漏水起诉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房屋漏水起诉后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根据适用的程序有所不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2023-04-30
    152人看过
  • 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就需要分别处理:(一)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规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考虑按照这种方式赔偿。(二)工伤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
    2023-06-18
    487人看过
  • 理工男坠楼身亡,学校承担责任吗
    理工男坠楼去世,学校是否负责如果学校尽到监管义务,则不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未尽到相应义务,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学校应承担相应比例的法律责任。一般我们所称的理工男是属于大学生或者研究生的范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理工男是自己故意坠楼,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十二条规定,学生自杀坠楼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前提是学校已经尽到了监管等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第二种情况则是学生不小心坠楼,原因是学校的建筑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四)学生自杀、自伤的;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2023-06-13
    451人看过
  • 装修公司高空坠物谁负责
    在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责任。装修公司自然可能承担责任。“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则不完全是一般原则下的“谁主张,谁举证”,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与事件发生没有过错。如果不能举证,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一、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有哪些区别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区别有:1、适用于责任原则的差异一般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建立不能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种特殊侵权所需的特殊条件都不同;3、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赔偿权利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
    2023-06-21
    316人看过
  • 租赁塔机安装人在工地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一、租赁塔机安装人在工地死亡责任由谁承担?安装工人在工地因安装塔机去世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安装工人和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二、安装工人因工去世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三、安装工人因工去世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2023-06-16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工人装修时间中死亡谁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
      在你提出的问题中,该工人的不幸死亡雇主很清楚,阳台装饰是整个别墅工程中的组成部分,装饰公司找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找工人,都是装饰公司履行“补充协议”的行为。很显然,案中雇主不是你的朋友。假如该不幸死亡的工人在装饰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那里得不到任何补偿和赔偿的话(可能极小),那么你底朋友作为本案的是受益人,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这已经不是雇主关系。
    • 承揽人坠楼受伤谁担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
      你好这属于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应该由施工队负责。你可以搜索承揽人坠楼受伤定做人依法免责有详细案例的法律依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房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大小来承担。
    • 安装雨棚坠楼谁的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物业与业主都有一定的责任,差不多各占百分之十左右。
    • 坠楼致路人死亡自伤时承担何种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刑事责任: 1、如果坠楼者未死,则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2、如果坠楼者已死,免去了刑事责任; 3、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事责任: 1、需要对路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 装修队第三人过错致使工人坠楼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死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按照工亡索赔处理,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的话,可以同时向侵权主张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