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2:10 92 人看过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加快,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已迫在眉睫。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现就郑东新区陇海铁路以北115平方公里区域内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专项规划要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搞好衔接。

(二)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必须符合郑东新区建设需要。

(三)各专项规划要严格按照郑东新区要求高标准实施。

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完成时限

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均以2004年7月9日为起始时间。

(一)交通管理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研所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6个月

(二)消防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三)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交总公司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定于2005年8月完成

(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地震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地震工程勘察事务研究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五)人防工程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人防办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防工程规划)

清华大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

人防工程规划:8个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10个月,其中起步区为3个月

(六)环卫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市政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市政局环卫科研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4.完成时限:6个月

(八)绿地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北林地景规划设计研究院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九)文物考古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文物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文物研究所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十)旅游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旅游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

4.完成时限:6个月

(十一)燃气、供热、给排水、邮政等专项规划已纳入《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其深度已达专项规划设计要求,并已进入实施阶段,仍按《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实施。

(十二)轻轨专项规划、防洪专项规划列入郑州市总体规划范围,由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中科院承办,2004年9月底完成。

(十三)电力专项规划:除高压电网的具体放置,其余均按《郑东新区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执行,高压电网规划由电力部门自行设计解决。

(十四)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费用:第一委托单位为有经营收益的非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本次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其自筹;第一委托单位为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本次专项规划费用由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郑东新区失地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失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现就郑东新区失地劳动力就业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确定失地劳动力身份(一)失地劳动力确定范围。凡在征地公告发布前户口在郑东新区规划范围内,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村民均纳入确定范围(含现役义务兵)。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正在服刑和劳动教养的“两劳”人员不列入确定范围。(二)失地劳动力申报程序。以郑东新区所辖村民组为单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报各街道办事处,由其审核认定。(三)失地劳动力认定标准。失地人员中凡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具有从事正常生产和劳动能力而无地可种的人员,均应界定为“失地劳动力”。二、积极开发就业渠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郑东新区失地劳动力就业纳入城镇居民就业管理服务范围
    2023-06-10
    167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及时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保持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的审批(一)建设拆迁安置用房,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着“便利、经济、必须”的原则进行规划。(二)各区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摸底,核定拆迁面积并增加一定比例,先期选择安置地点,由市拆迁主管部门核定规模,报郑州市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拆迁安置用房由各区组织建设。(三)拆迁安置用房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的,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由市规划和
    2023-06-08
    80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使土地审批和土地资产处置权力。为规范建设用地审批行为,市政府收回委托市国土资源局行使的存量建设用地审批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的原则规范行政行为,尽快制定农用地转用、用地预审、土地征用、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协议出让、市场交易等方面的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二、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郑州市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必须进入郑州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前的政策和规定与此相违背的一律停止
    2023-06-10
    208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劳动用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工招用第三章职工流动第四章非全日制用工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经2004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郑州市劳动用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劳动用工秩序,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有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部队、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郑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用工的主管部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劳动用工工作。第四条发展改革、公安、人事、土地、工商行政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劳动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职工招
    2023-06-09
    87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郑汴快速路两侧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牟县、金水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郑汴快速路两侧产业带(以下简称郑汴产业带)控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管理,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中牟县、金水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的日常工作。二、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管理郑汴产业带的建设用地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郑汴产业带的所有土地统一实施收购储备,并进行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对郑汴产业带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供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违规占用、
    2023-04-22
    433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20公路等改建工程拆迁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公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经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研究决定,拓宽改造国道220郑州到中牟白沙段和国道310郑州至上街段公路。现将改建工程拆迁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由沿线县(市)、区政府负责提供道路建设用地。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中原区道路建设用地采取一次性总包干的原则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地面附属物、地下文物、各种管线、和其它附属物的拆迁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协调,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工作协调费和征地管理费。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的用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自行解决。二、道路两侧绿色通道以及绿化建设用地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地面上的附属物拆迁,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和道路建设用地拆迁同步进行。三、国道220、310改建工程沿线所在县(市)、区政府是提供建设用地、拆迁、建设环境协调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2023-06-08
    28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一月二日郑州市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方案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12月25日)为加强对我市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压力管道事故,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13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质监锅发[2003]20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专项普查的目标通过专项普查工作,查清全市压力管道的分布和数量,掌握安全状况,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和安全状况等级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逐步实现动态监督管理。二、专项普查的范围凡
    2023-06-09
    435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郑政文[2005]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的通知》(豫政(2005)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免征农业税。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民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实践。免征农业税后,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免征农业税的工作力度和督导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村级经费保障机制和五保户供养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等,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二、积极做好配套改革工作(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2023-06-07
    348人看过
  •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郑政文(2008)84号发布日期:2008-4-30执行日期:2008-4-3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2007年8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该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纠纷,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是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把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本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依据职责权限,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支持责任。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要经常
    2023-04-24
    9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办民主路地区有关手续的通知
    二七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因民主路地区旧城改造建设,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经市规划局(2004)郑城规规管许字第(038)号《规划用地许可证》,市政府拆迁办(2004)郑拆许字第(010)号《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定,铭功路以东、民主路以西、西太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范围内,全权委托二七区拆迁办公室组织实施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郑州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拆迁单位和居民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请各级规划、建设、土地、房管、公安等部门暂停办理下列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二)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
    2023-06-10
    40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社区“三个一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丰富社区“三个一工程”建设的内容,现就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纳入社区“三个一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各区在今年的城市社区建设中,社区居民活动中心都要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在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对社区范围内居住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要逐步纳入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社区居民活动中心都应挂“社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的牌子,并配备适当的办公用房和退休人员档案室,明确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和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进行,按照市政府有关实施社区“三个一工程”建设的要求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将
    2023-04-22
    317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郑汴城市连接线道路沿线规划建设的通告
    为实现郑汴两市“基础设施共建,产业互补,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防止新建道路两侧出现无序建设局面,引导沿线用地健康有序的开发建设,省政府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郑汴城市连接线道路沿线用地发展规划》。根据郑汴一体化和郑汴产业带发展的要求,在《郑汴城市连接线道路沿线用地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和批准实施之前,暂停“郑汴城市连接线”道路两侧用地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实施。对于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出现的新的违规审批、违法圈地、违法建设,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涉及到的相关违法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解除控制的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通告。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2023-06-08
    114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段铁路环境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市区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00四年十月九日郑州市市区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整治城市环境、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改善铁路沿线环境状况,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除铁路专用线外的铁路沿线(以下简称铁路沿线)的环境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包括铁路两侧隔离设施、绿化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等。第三条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综合治理。第四条铁路沿线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铁路沿线的环境治理。市、区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交通、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区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
    2023-06-08
    101人看过
  •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郑州市物价局发布文号:郑价商[2010]18号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价商〔2010〕18号)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供热企业:根据河南省住建厅等四厅委《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建城[2010]11号)要求,依据现行价格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听证会的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制定我市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对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二、居民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9.12元/㎡·采暖季,按居民套内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186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热费=基
    2023-04-24
    8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郑州市郑东新区的违章怎么交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3
      1、车辆驾驶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员驾驶执照原件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负责人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汽车驾驶员暂时无法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单位或汽车所有者替换。但汽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汽车所有者赔偿损失后,可向驾驶员索取部分或全部费用。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产假计算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郑州新郑市社保问题局是如何的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你有工作单位,通过工作办理社保续缴手续,把身份证复印件给到单位人事,由他们办理即可,你的社保账户自然转移到新公司名下缴费。
    • 郑州市关于转让宅基地的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3
      1、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 3、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
    • 郑州市环保关停设施如何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5
      养殖场拆迁遭遇环保关停,一定是要给予农户相应的补偿。养殖场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但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农户都能获得补偿,农村养殖场拆迁获得合理补偿的前提是必须要合法经营;养殖相关的经营证照等都要齐全、环评手续等要符合规定;不少农村养殖户因为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等问题,难以获得足额的补偿,在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补偿有所疑问,未能达成协议,相关部门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