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时限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11:55 207 人看过

房屋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将申请登记的事项记入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登记60个工作日;

(2)抵押权和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3)通知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前款规定的期限不包括公告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期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期限的1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知识产权:产权登记所需材料

(1)私人自建

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户口簿;1。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材料。房屋平面图、地块图(建筑底图);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自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投资审批或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房屋平面图、宗地图(建筑底图);9、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三)商品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性质为“出让”);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记录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

(4)购买商品房。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采购发票。契税证明。房屋平面图和地块图(建筑底图)。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希望您了解相关时限,以免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耽误时限。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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