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2-01 06:00:17 486 人看过

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2元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603元2010年分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20092010总计3273637147(一)农、林、牧、渔业1491117345(二)采矿业3822444496(三)制造业2659930700(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266848323(五)建筑业2462528127(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22441536(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991966598(八)批发和零售业2903133520(九)住宿和餐饮业2119323812(十)金融业7026580772(十一)房地产业3259136392(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31838502(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086657316(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455127229(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70428665(十六)教育3504239624(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638041132(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831942245(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62683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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