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错与原因力的区别。过错与其对事故损害产生的因果关系或原因力系不同概念,过错是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而原因力是一种客观的物理状态。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的产生存在客观上的因果关系,就意味着当事人对损害的产生具有原因力。过错与因果关系或原因力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对损害有原因力或因果关系并不必然意味着对损害存在过错;同理,对损害不存在过错也不意味着对损害的产生就不存在原因力或因果关系。
2、无责方承担责任之条件。无责方承担责任的条件为:事故的发生过程具有连续性,多车是无间断的连环相撞,无责方对受害人的损伤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具有原因力。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发生过程存在明显的间断,部分无责方车辆对受害人的损害没有任何物理上的关联性和原因力,则其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无需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受害人的损失。
3、无责方无条件地承担责任的后果。交强险系政策险、公益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并不意味着无责方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是无条件的。否则,将必然导致两个非常严重的后果。第一,将现有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倒退为结果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但并不是不考虑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原因力,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仍应存在因果关系。第二,将损害无责方与受害人的损害存在关联性,具有原因力的其他受害人的赔偿权利。其损害与无责方没有任何关联性的受害人都从无责方分得了赔偿款,而其损害与无责方真正具有关联性和原因力的其他受害人反而被分走了赔偿款,这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
虽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仍应考虑无责方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当部分无责方对受害人的损害的发生没有任何物理关联,没有原因力时,其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
多车相撞,无责方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3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319人看过
-
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178人看过
-
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352人看过
-
两车相撞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103人看过
-
两车相撞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97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两车相撞,无责任方也要赔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1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该条是对交强险进行的定义式注解,从这条规定也可以看出,条例明确了交强险受到保障的对象应当为交强险保险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即将被保险人排除在“交通事故受害人”范围
-
-
-
交通肇事无责方也要承担责任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不分主次责任),第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第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第三方伤残死亡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第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第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第三方伤残死亡最高赔偿11000元。
-
两车相撞,谁承担责任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6两车相撞的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交通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实行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