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环保措施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5:42:23 378 人看过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保设计,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2、钻孔桩泥浆集中设置泥浆池、沉淀池,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水中桩的泥浆通过泥浆船和泥浆泵输送到岸上泥浆池沉淀,严禁直接排放到水中。

3、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方式处理,清洗集料或含有油污的废水采用集油池的方式处理,不得将污染水源灌及耕地。施工地点要防治噪音污染。施工便道要经常洒水,防止车通过时尘土飞扬。

4、施工中注意自然和生态,打井取水要持许可证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不随便拆堵水利设施,保护好河渠,不污染水源。

5、加强施工防火管理,增强全员防火意识,保护环境。制定质量和环境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很有必要的,质量问题是不允许存在的,但是环境问题也是不允许发生了。两者兼得事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不能因建设工程而破坏环境,修复已经破坏了的环境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因此,大家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主要原则反倾销措施协议制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不应仅仅依据进口商品构成倾销便对它们采取反倾销行动,而只有在经进口国的调查当局确定倾销的进口货造成如下影响时方可采用:(l)对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威胁;或(2)实质上阻止某一进口国国内工业的建立。2、倾销的定义基本标准如果出口价格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正常可比价格,该产品可认为构成倾销。然而,在作出此比较时,两种价格应在相同贸易水平上。一般来说,应以出厂价格水平,并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出售为标准进行比较。对影响价格可比性的税收及其它方面的差异应予以扣除。可选择的备用标准如果出口商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没有销售,或如果此类销售无法进行适当的比较,倾销差额可通过与下述价格进行比较加以确定:(1)相同产品出口到任何第三国市场的可比价格,这一价格可能是最高价格,但应是具有代表性的价格;(2)或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数量的管理、销售和其
    2023-04-29
    459人看过
  •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一、进一步强化市搬迁指挥部决策和部门协作的搬迁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积极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协商决策职能,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协调搬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全流程服务。发改、经信、规划、土地、环保、国资等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做好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国土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求,为老城区搬迁企业安排必要的新增建设土地指标,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加快承接搬迁企业转移的工业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供水、供电、供汽、道路、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项目建设及投产的配套需求。二、建立适应职能转变的平台组织架构,推进胶州湾东岸宜居社区建设。搬迁办要充分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的职能,统筹宜居社区建设协调工作。规划要以提升土地价值为目标,按照放开净空、商住为主来研究论证。一是由国土资
    2023-02-26
    291人看过
  •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有哪些规避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2、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补丁”抽查监督仅是该办做好征地拆迁监督检查的多种方式之一。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关键是监督落实。为确保征地拆迁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该办配套制定《征地拆迁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独立的内部监督实施机构,采用内审监督、抽查监督、现场监督、举报监督和教育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征地程序执行和政策落实进行全面监督,防控风险、遏制贪腐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该办还创新监督举措,邀请各行业的特邀监察员,深入征地拆迁工作现场,对征地人员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表现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特邀监察员每季度会定期反馈明察
    2023-06-12
    148人看过
  • 强化拆迁工作廉洁措施有哪些
    一、强化拆迁工作廉洁措施有哪些为了防止拆迁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加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要认真关心拆迁群众遇到的各种问题,保护被拆群众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的加强廉政建设,更好的推动城市化建设的步伐。1、贯彻落实房屋拆迁的法规和政策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和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房屋拆迁的法规和政策,对房屋进行依法拆迁。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坚持依法拆迁、依法办事。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有科学合理的群众安置方案以及拆迁资金,对于群众安置方案或者是资金不落实的现象,不允许进行拆迁。2、严格执行拆迁程序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要想实现阳光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拆迁的程序,实现拆迁的公开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发布拆迁的公告,使人们能够及时的了解拆迁的最新信息,实现拆迁的各种制度公开化和透明化;进行拆迁评估,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
    2023-04-23
    441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防范措施
    农村房屋拆迁应注意什么?农村房屋拆迁应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准确了解房价、不随意签订补偿协议、委托律师处理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注意的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在规划为安置房的土地上建一些商品房出售。而开发商会先把差的单位卖掉,相对好的单位往往要等到最后。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房子能不能选。拆迁后业主不能安置不存在问题。在签订拆迁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拆迁补偿的基
    2023-05-31
    304人看过
  • 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
    2023-03-01
    227人看过
  • 合同的保全措施内容
    合同的保全
    一、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二、合同的保全措施内容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1、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
    2023-03-03
    481人看过
  • 提高预算执行率措施有哪些内容?
    1.清理修改各项制度首先,要对以往建立的各种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对那些已经过时,不起作用的制度要予以废除;对交叉重叠相互矛盾的制度要重新整合;对“真空”、新兴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填补制度建设的空白。其次是要将有缺陷、有漏洞的制度修改完善。要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同时要做好执行制度的宣传、准备工作,使全体员工知晓制度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促使员工在工作中能严格按制度执行。2.明晰业务流程,提炼核心内容在制定制度时,必须制定严谨的制度执行措施,使原则性的制度措施、原则性的要求、抽象的条文更加明确具体,以便有效地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同时,在庞大的业务工作网络中,提炼出几个核心内容,明晰每一个业务流程,如营销系列、物流系列、专卖系列、管理系列等,再根据这些核心内容的实际情况,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用流程来推动制度执行者的工作,让制度执行者通过该流程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于
    2024-01-19
    493人看过
  • 社保稽核措施具体要稽核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九条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一、社保稽核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
    2023-02-24
    80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即解除。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2023-03-04
    71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一、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三)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
    2023-02-26
    478人看过
  • 土石方的施工环境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土石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方针目标。2、质量保证体系。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4、采购的管理。5、标识和可追溯性。6、过程控制。7、验测量和试验设备。8、质量记录。一、知识产权贯标作用有哪些知识产权贯标:“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作用: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2、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3、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6、明确规定
    2023-03-21
    328人看过
  • 环境污染有哪些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在防止污染方面措施如下:一、大气污染在政策法规层面的建议:(1)修订《大气法》:建议在立法目标、行为规范、法律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丰富大气法内容,加强其可操作性;(2)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健全颗粒物监控体系(3)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4)完善大气污染控制的经济政策(5)尽快颁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管理办法》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大气污染在技术层面的防治措施:(1)完善城市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管理体系;(2)加强颗粒物污染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等)监控系统建设:由于二次颗粒物是由气态前体物在大气环境中被氧化而产生的,对二次组分的控制措施也要从两方面展开。首先是控制二次颗粒物组分的气态前体物,其次是控制造成大气氧化性增强的关键物种的排放;(3)控制燃煤源点源和面源(4)减
    2023-04-27
    298人看过
  • 环境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环境行政强制措施,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的规定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一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
    2024-01-17
    14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措施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征迁前期准备,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二.摸底丈量、复核;《结算清单》填写完毕后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兑付完成后,进行材料收集、汇总、整理,逐户健全档案。
    • 危房房屋拆迁有哪些安置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5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在实践中,一般出现因分户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等情形的,可以异地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
    • 漳州危房拆迁有哪些赔偿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1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 农村拆迁安置房有哪些补偿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包括房屋补偿、院内土地补偿、院外小菜地补偿、装饰装潢补偿、地上(下)附着物补偿、异地安置补助费、搬家费、搬迁奖,补偿具体情况如下(各地补偿金额不同,以地方公布金额为准): ①对房子本身的补偿:草房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 ②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 ③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
    • 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8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十八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