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员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9:31:54 352 人看过

裁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单位解除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补偿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如何计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小汪在我市一家钟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四月初突然接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公司负责人口头告知他,单位没有岗位了。单位很快就将小汪的保险补交到4月12日,并转出,同时将此前工资发放到小汪手中。小汪要求经济补偿被拒绝。小汪经咨询张成林律师得到自己应该获得补偿。及时咨询律师,签字后划死一场虚惊原来,小汪早在2002年8月就与这家钟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工作内容是销售钟表,由于小汪出色的表现,在200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小续签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备注栏中双方签字将合同续至2005年12月31日。然而合同到期后,小汪仍就上班,单位仍就给小汪开资,没想到今年四月初单位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日期却是2006年3月3日,小汪签了字,但在签名下的年月日却空着,没有写其实际收到时间4月3日。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单位财务部门让
    2023-04-22
    371人看过
  • 裁员与补偿: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裁员与劳动者的权益
    经济裁员的补偿规则,经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雇佣劳动者的公司、企业等解除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雇佣劳动者的公司、企业等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到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大于12个月。劳动法裁员补偿n+1的算法离职补偿金N+1计算方法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2023-07-17
    65人看过
  •  自愿辞职单位如何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离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员工离职,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愿离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员工离职,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 据 素 材 , 如 何 计 算 自 愿 辞 职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根据素材1,非自愿辞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
    2023-09-21
    159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中,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及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的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劳动者工伤死亡的单位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下列标准来赔偿: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去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按上述标准来赔。劳动者退休后因工伤死亡赔偿什么?一、劳动者退休后因工伤死亡赔偿什么?退休后死亡按正常死亡,获得丧葬费,工伤待遇没有了。未退休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工伤的
    2023-07-30
    2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过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2023-03-20
    346人看过
  • 单位裁员不给补偿如何取证,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要求
    一、单位裁员不给补偿如何取证用人单位裁员后,不给予经济补偿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只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裁定证明,不需要对不给经济补偿取证,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要求(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
    2023-04-18
    38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给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消灭的制度,它与劳动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一般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涉及终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只有以下3种:(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三)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因此,并不是任何情形引起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都得给予经济补偿。
    2023-06-10
    446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差,劳动者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还未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仅仅是因为担心被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无需支付劳动补偿金的。一、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吗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会进行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二、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是不是要求经济补偿金老板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023-02-07
    451人看过
  • 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拒绝接受,怎么办?
    薛某在某公司工作已有多年。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开始出现亏损,经营面临困难。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和公司当年的利润统计报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适当裁减现有员工的决定。随后,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当众宣布将薛某等人予以辞退。薛某等人认为公司的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因而拒绝接受,但公司决定执行。薛某等人该怎么办?公司在没有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违法行为。薛某等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但是,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济性裁员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企业领导层应当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讨论,作出进行裁员的初步决定。在企业初步决定裁员后,应提前30日向工
    2023-06-10
    1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已失效)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性裁员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
    2023-04-21
    87人看过
  • 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公众问: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经济损失?陈志群律师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我们要注意,实践中要分析该责任产生的原因,如果完全是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并且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很难要求劳动者赔偿。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只要是劳动者原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同时注意“个人原因造成的”和“劳动合同有约定”两个条件。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劳动者被单位拖欠工资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被单位拖欠工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务员拖欠工资怎么办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拖欠工资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
    2023-02-20
    466人看过
  • 强迫劳动者辞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随着市场经济及用工制度的发展,劳动合同纠纷的数量日益增大。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法律咨询中,劳动合同纠纷就占了很大比例。小王是南京某科技公司职员,1998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3月,公司更换了总经理,新任总经理以小王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小王不同意。公司便采取了加班,克扣小王奖金等办法予以刁难。小王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出如果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本人可以签字同意。但公司坚持让小王自己写“辞职报告”,然后由公司批准。小王坚决不同意这样做,但该公司许诺:如小王照办,公司可以给予小王一笔比较丰厚的生活补助,还可以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王于2000年7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立即被公司批准,但此后的生活补助和经济补偿金却毫无踪影。小王找公司索要,公司拿出小王的“辞职报告”说,生活补助是单位对被辞退人员的抚
    2023-06-09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发生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单位裁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要补偿多少钱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 劳动者单位给经济补偿是多少钱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裁员劳动者应该给补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2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比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裁员,具体标准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