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24 03:25:56 206 人看过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确实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这种借贷行为有效。因此,一般朋友之间的借钱行为,确实属于民间借贷。

二、自然人借贷合同的效力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这意味着,只要贷款人实际提供了贷款,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借贷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3.但如果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支付利息,那么借款的利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在《民法典》中,对民间借贷合同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主要体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

三、自然人借贷的纠纷处理

处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诉讼是一种特别需要推介的方式,特别是针对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3.为了避免借贷纠纷的发生,建议在借贷时应当与对方约定一个欠条或借款合同,并在还款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当面销毁借条。

总之,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但在进行借贷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关键条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在发生纠纷时,应当及时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点都有哪些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点:1.表现在主体上,通常有两种倾向,一种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有可能是同事、同学,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另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不认识,通过中介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2.表现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3.表现在借款的约定上,显现出随意性,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
    2023-06-13
    48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款如何写借条
    那么自然人之间借款如何写借条借条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人:×××(签名)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还款日期:2009年8月1日借条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甲方签字日期知识延伸: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2身份问题
    2023-06-13
    152人看过
  • 朋友之间借钱属于民间借贷吗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一般的朋友之间的借钱属于民间借贷。一、公安能介入民间借贷纠纷吗?民间借贷纠纷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不可以介入。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贷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样吗不一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民间借贷的主体,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
    2023-04-12
    135人看过
  • 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包括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企业向公民出借款项,是其行使财产权的表现。根据最高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第六条,以及法释[1993]3号《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间借贷包括公司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断:(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凡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
    2023-07-14
    456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在个人借款行为中,若双方未就利息进行约定,则可认定为该笔贷款为无息性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借贷行为所适用的利率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严禁任何形式的高利放贷活动,因此在借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利率也需遵循同样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并未对支付利息事项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可以理解为该笔借款不存在任何利息。然而,如果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的事宜表述模糊,且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那么此时应依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和确定相应的利息金额。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通常被视为不存在任何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
    2024-04-13
    63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企业间借贷还是自然人借贷纠纷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一、借款可以不要担保人吗借款可以不需要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
    2023-03-09
    262人看过
  • 民间借贷流程,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程序:1、双方就借款事宜进行协商。2、签订借款合同。3、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4、借款人按约定还款。一、没有担保人可以使用民间借贷中的借条吗没有担保人可以使用民间借贷中的借条。因为只要借款人自愿书写,就符合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等各种要求。担保人只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增加的第三方担保责任,即使没有,也不会影响借据的效力。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贷款人可以根据有效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只是为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提供了额外的保障,法律对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没有强制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有什么区别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一、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
    2023-03-26
    384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与高利贷之间的差异
    民间贷款相对于银行贷款较为正规,能够弥补其不足。但民间贷款的利息相对较高,且放贷者通常将民间借贷视为商业行为,利息畸高。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针对特定个人和单位,放贷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向不特定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两者性质、规模有明显区别,应加以区分。相对于银行贷款,民间贷款属于较为正规的贷款方式,能够弥补其不足。就贷款时间而言,银行贷款所需时间较长,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民间贷款则仅需要3-5天即可获得所需资金。不过,这只是民间贷款的优势之一。民间贷款的利息相对银行来说比较高,部分人将民间借贷理解成为民间高利贷。通过上述民事法律规范对民间借贷的界定可以看出,高利贷与民间借贷是存在很大区别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如下:1、性质。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
    2023-12-26
    54人看过
  •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
    (一)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本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本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本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一、私人间借款合同的
    2023-03-02
    53人看过
  • 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
    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企业向公民出借款项,是其行使财产权的表现。根据最高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第六条,以及法释[1993]3号《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间借贷包括公司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因此,企业与个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性质应认定为民间借贷。一、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2023-03-13
    65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的民间借贷如何写借条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同时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一、欠款合同怎么写法律欠款合同有效的内容包括:写明借款相关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款的数额和日期、还款的日期和方式等必要的条款;在实质方面,签订欠款合同要符合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钱怎么写借条借钱借条的写法:1、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借条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023-06-21
    300人看过
  • 民诉自然人借贷上限
    一、民诉自然人借贷违约金上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民间借贷的概念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三、民间借贷的注意要点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
    2023-06-24
    56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钱怎么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借钱怎么处理您有权利根据情况进行以下操作:首先,您有权与对方通过自主磋商或者通过第三方公正机构参与的调解来解决纷争;其次,假如您愿意的话,也可以向具有背书效力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协助,由法院对经过司法确认的民间调解进行强制执行;再次,如果您已经就合同事宜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那么当借贷人未能遵循借款合同规定时,您便能直接从公证处获得执行证书并依法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接着,如果您与对方已经达成共识,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前提下,您还可以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若是对方未能落实仲裁裁决,您同样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当您作为债权人面临无法向借款人催收欠款的困境时,您有权利请求法院发出支付令;同时,在此过程中,无论你们选择何种方式进行诉讼处理,都可以尝试争取调解解决矛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条不完
    2024-03-06
    150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生效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并且也可能反映着当事人之间事实上发生了一定的经济往来关系,但这种合同及其反映的经济往来关系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嗣后无效,或被撤销,合同虽已成立。但其设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2023-03-08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中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否算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无效:贷款人从金融机构提取贷款;贷款人非法向公众取得的资金贷款的;或者贷款人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
    •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1
      法律咨询解答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以无效,比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
    • 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息需要缴税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
    •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是犯罪,,民间借贷合同是当然无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