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1:20:07 242 人看过

一、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代理的内容不同。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

(二)代理的目的不同。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三)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三、民事代理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我国法律只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民事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第二,违法行为不得代理。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第三,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什么是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它与公诉案件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自诉案件中的代理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在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制度。自诉人应与诉讼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间等重大事项,代理权限中应特别注明代理人有和解权、撤诉权、如没有特别写明的,应视为诉讼代理人无上述权利。自诉案件中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这一点是及其相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
    2023-06-02
    117人看过
  • 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有哪些
    (1)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表人由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或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而诉讼代理人则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产生;(2)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不同。诉讼代表人本身也当事人,他与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相同的利益,是代表众多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而诉讼代理人却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仅仅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的诉讼行为;(3)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既及于代表人自己,也及于被代表的众多当事人;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4)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的利益,而诉讼代理人则只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2023-06-13
    84人看过
  • 信托合同纠纷律师的诉讼与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实施诉讼行为的名义和利益归属不同。在诉讼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但在诉讼代理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另外,在诉讼信托中,受托人的诉讼行为产生的诉讼利益视情况有所不同:在委托人兼受益人的情况下,诉讼利益归属于委托人;在委托人指定他人为受益人的情况下,诉讼利益归属于指定的第三人。但在诉讼代理中,代理行为产生的诉讼利益总是归属于被代理人。2.权限不同。在诉讼信托中,除了信托文件有特别规定或法律有例外规定,受托人一旦接受诉讼信托,他就具有为实现委托人的实体权利所须采取的一切诉讼权限,只要受托人从事诉讼行为时是谨慎的、忠实的,委托人和受益人都不能加以千涉。但在诉讼代理中,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和相应诉讼行为,而不能逾越权限任意为之,即使该诉讼行为有利于被代理人的利益也是如此。3.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不同。诉讼信托一经成立,除委托人保留了撤销权外,委托人不
    2023-04-13
    135人看过
  • 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什么是诉讼中的特别代理
    一、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需遵从以下规定:(一)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二)每个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最多只能委托两个诉讼代理人;(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诉讼代理人,无论其性别、宗教、信仰、民族、经历、国籍如何。但是,外国律师,包括港澳台的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四)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必须写明是一般代理,即委托代理人在诉讼中活动中,参加诉讼的行为,如提供证据、出庭、陈述事实和意见、参加法庭辩论等,不能实施涉及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二、什么是诉讼中的特别代理特别代理,即委托代理人除可以进行一般诉讼行为
    2023-04-27
    123人看过
  •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但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
    2023-06-19
    189人看过
  • 采购代理与招标代理的区别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是:1、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工作性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为党政机关服务,为政府把关。而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是非生产经营性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2、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实际上是经政府设立和授权,承担着一定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属于社会中介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就是集中采购机构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2023-07-12
    105人看过
  • 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在诉讼活动中有什么区别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对于这两种权力的选择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业守则、执业纪律等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全权代理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对于重大事项律师都会事前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商议,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律师才会做出决定。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
    2023-06-08
    428人看过
  • 律师代理诉讼中的一般代理是指什么,特别代理又是指什么
    律师代理诉讼中的一般代理是指什么,特别代理又是指什么根据律师接受委托诉讼的代理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两种。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起诉、应诉、参加法律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法律意见等。特别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①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②授权范围。如代理的业务范围、时限和地段等;③佣金条款。主要包括:计算佣金的价格基础是CIF还是FOB,计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时间和结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计算方法等;④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义务规定。通常规定,代理人必须经常就销售情况定期
    2023-06-13
    466人看过
  • 一般代理、特殊代理与全权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实体上的权利和比较重要的诉讼程序上的权利,如民事诉讼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利。《民诉意见》第六十九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2023-06-08
    454人看过
  • 票据无权代理与民法上的无权代理的区别
    票据无权代理,源于票据代理,是代理人欠缺代理权的票据代理,而基于票据的文义性和要式性,要求票据代理须具备严格的形式要件。因此,票据无权代理可看作具备形式要件,但欠缺代理权这一实质要件的票据代理行为。具体地说,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不能证明代理权的存在,却以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票据法上的无权代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无权代理的表现行为之一。票据无权代理须具备下列要件,方能成立:1.代理人须在票据上自签己章,并表明其代理关系票据无权代理须由代理人在票据上自签己章。而如果代理人依被代理人指示或授权代行被代理人签章的,有学者认为这是所谓“代行形式之代理”。由于只有被代理人的签章,没有代理人的签章,因此只能发生被代理人的票据责任。故当代理人的签章只有代行的外观表示,实际被代理人并未授权或指示时,便只成立票据伪造或票据签章的伪造,不会发生无权代理责任。同时,票据上还须有表明代理关系的记载,如
    2023-05-31
    337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限是怎么样的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限有哪些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的特性1、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
    2023-06-14
    157人看过
  • 代理与分包的区别
    代理行为和分包行为是意义不同的两种行为。第一,代理权的成立来自于代理授权。这种授权行为是被代理人的单方行为,代理人即使不作出承诺表示,代理关系一样成立。而分包行为来源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分包合同,双方既有要约又有承诺,是一种双方行为。第二,代理属于处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对外就无所谓代理,离开第三人也难以研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分包则是分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的关系。第三,从我国民法上讲,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分包人则以自己的名义活动,除非得到授权。第四,代理人的行为一般不包括事实行为,而分包行为既可包括法律行为,也可包括事实行为。一、无权代理的含义主要是什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因无权代理而订立合同的无权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以下要求:1、代理人缺乏代理权。也就是说,代理人未经代理人授权,或者超越代理权
    2023-03-19
    214人看过
  •  代表与代理人:背后的区别
    这段内容主要阐述了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与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而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换句话说,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表人和被代表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则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是代理关系。(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 表 人 与 被 代 表 人 的 法 律 关 系标题:代表人与被代表人的法律关系分析代表关系是指被选举产生的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表人有权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而选民则有义务选举并支持代表。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代表法和选民法的基础上的。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应当履行忠实
    2023-09-12
    4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受理与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后,决定立案审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导致行政诉讼开始的诉讼行为,是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是起诉的结果。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查犯罪案件或者民事纠纷后,决定对诉讼案件进行调查或者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括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的区别有什么?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规范的总称”,仲裁法就是“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规范的总称”。2.民事诉讼是实行“两审终审制”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启动民事纠纷解决的一审、二审,甚至,还可以对生效判决进行申诉申请再审。而仲裁则实行“仲裁终结制”,一次仲裁则结束。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就是说一个案件,仲裁庭只做出一次仲裁裁决,便进入执行程序,没有第二次裁决,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经做出,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
    2023-08-07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委托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
      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 2、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
    • 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与民法上的代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的详细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民诉中有关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而民法中代理分类中,一般代理又叫全权代理,特别代理是针对特别事项的代理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尽管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存在着某些共同点,如代理人都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都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代理人都必须有行为能力,代理的法律后果都是由被代理人承担,等等。但是民事诉讼代理人毕竟与民事代理
    • 如何区分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与民法上的代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7
      1.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不同。在民事诉讼代理中,代理人所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所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2.代理的对象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代理的法律依
    • 什么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代理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2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
    •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在区别诉讼地位方面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a.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b.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 c.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d.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