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9:34:43 154 人看过

一、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法院强制执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人身损害赔偿是遗产吗

人身损害赔偿是赔偿给受害人的,并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所以不能由继承人分配。而是由死者的近亲属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具有专属性的,不属于共同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直接将误工费归于一方个人财产,明显有失公允。

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均为财产损失,是对受害者残疾后抚养能力及劳动能力减弱而带来的损失赔偿,归根到底还是对受害者收入减少的赔偿。对于这些费用的归属,应当根据受害人残疾后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情况,你因交通意外致残后,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一年,可以认定这部分的赔偿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执行欠款:可否拘留欠款人?
    法院强制执行欠款可以拘留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欠款强制执行会抓人吗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
    2023-07-10
    349人看过
  • 民法上以后人身损害可否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可以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法院不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
    2023-08-02
    427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应该怎么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一年内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依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之后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和另外一半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如果再离婚一年之内的共同债务发现有争议的话,
    2024-01-10
    240人看过
  • 2024被强奸了是否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被强奸了是否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吗1、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强奸与通奸的区别1、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
    2023-12-02
    280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执行问题?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侵权人成为义务人要履行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执行的,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能否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执行,但不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赔偿费用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2023-07-16
    419人看过
  •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不按时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一、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
    2023-06-12
    331人看过
  • 未追回的赃款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对刑事判决中的赃款追缴,被害人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未追回的赃款,会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一、赃物返还仪式流程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其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理应当依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的需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特定物的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好,以确保审判时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其他的无法移送或没有移送必要的赃款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清单形式随卷移送。二、遇到诈骗报警后钱可以追回来吗是否能够追回,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事发后及
    2023-03-23
    473人看过
  • 工伤待遇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就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
    2023-02-25
    325人看过
  • 个人财产受到损害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个人财产受到损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侵权损害赔偿的,可以在赔偿协议中约定仲裁解决争议,出现争议时要按约定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一、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保险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保险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
    2023-06-27
    494人看过
  • 交叉执行人身损害赔偿难案
    江西法院网讯7月2日,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排除重重阻力仅用4天时间,将一起历时9年、历经两县法院执行的人身损害赔偿难案圆满执行完毕。1998年9月10日晚,江西省东乡县黎圩乡某村殷某某在持铳打猎时,误将正在看护稻田的何某某当成野猪击伤。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何某某向东乡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东乡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判决由殷某某赔偿何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3642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某向东乡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几经努力只执行到5000元,对其他赔偿款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执行到位。今年6月2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将这一执行难案指定由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阻力冻结了被执行人殷某某在单位的工资收入。在金溪县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殷某某及时与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06-06
    146人看过
  • 破解人身损害赔偿执行困境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整个执行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绝对的数量也不多,但由于此类案件自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此类案件执行中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此类案件的申请人因各种原因自身受到损害,需要通过执行获得必要的经济赔偿,他们对法院的执行期望值是相当高的,一旦法院的执行工作无法令他们满意,申请人很容易产生对法院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情绪,随之而来的就是不断的上访和告状,甚至有一些激动的当事人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举动,影响法院的声誉和社会的稳定。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虽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但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大量的案件无法执行而只能依法中止执行,但这样的结果是申请人不断申请恢复执行,不断四处上访告状,给整体的执行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如此的循环使得此类案件的执行始终处于一种困境,无法实现良性的发展。原因分析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对于公民各项人身权利保
    2023-06-06
    488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赔偿金可以强制执行么
    一、被执行人的赔偿金可以强制执行么1、可以,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冻结,并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2、伤残赔偿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该笔资金。但在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时,需要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三、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1、强制执行申
    2024-01-28
    17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丈夫可让执行妻子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丈夫可让执行妻子吗在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倘若被判定该伤害乃经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所导致,那么依法有权执行的财产范围将扩大至夫妻共有财产领域。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明确指出:若存在多名主体共同实施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行为,那么所有当事人均应承担起连带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人身
    2024-04-01
    28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申请执行法院判决后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执行的,申请人凭申请书、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材料,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239条申请执行期限:请执行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法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一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2。申请强制执行一般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人书写执行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
    2023-05-31
    6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能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赔偿款人身损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9
      1、人身损害赔偿款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人身损害赔偿已执行, 还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9
      首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已经审理并申请了强制执行,不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告人被从失信人名单中消除,那么您可以跟执行法院法官沟通原因,如果对此存在异议的,您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调查落实。 其次,建议您跟执行法院法官沟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来调查对方是否有相应财产,您也可以通过自身关系来了解被告人目前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或采取强制措施
    • 法院强制执行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法院是离婚赔偿的强制执行方式:由当事人在判决或裁定载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如果在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