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中是否有权指定管辖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23:40:10 85 人看过

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规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规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地 的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是 否 有 权 管 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这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设立,其管辖范围包括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的权力。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的权力,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其具有管辖范围,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设立。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因此,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规定管辖法院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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