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是否所有的工伤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32:58 256 人看过

案例内容:

梁某于2014年1月起在中山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参加社会保险,2014年3月18日上午9时左右,在公司仓库搬设备零件时扭伤腰部,事故发生后被送往中山源田骨科医院(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年5月23日被认定为工伤;2014年6月,梁某认为广州的医院治疗效果较好,便自行转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继续住院治疗。2014年8月1日,梁某到我局申请报销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时,被告知不能报销。梁某疑问:为什么当时在中山住院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广州治疗的为什么就不能报销呢?

法律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文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梁某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已及时送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此,梁某在中山源田骨科医院就医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凭其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但由于梁某未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转院治疗,便自行到市外医院就医,故梁某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温馨提示

在此,再次提醒我市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如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即在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是否有购买工伤险,我可以报销工伤费用的吗?
    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结束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怎么报销工伤险报销方法及要求如下: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
    2023-07-04
    171人看过
  •  住院治疗工伤费用能否回原籍报销?
    根据工伤职工批准,可以在异地就医并报销,但到本地就医需要经过批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经工伤职工批准,可以在异地就医并报销,但到本地就医需要经过批准。根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异 地 就 医 如 何 报 销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参保户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参保
    2023-10-06
    498人看过
  • 工伤医疗:指头断裂的治疗费用报销
    工伤断了一根手指至少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工伤公司怎么赔偿?保护与工伤事故有关的工人权益应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在这里,律师告知了大多数因工作而受伤的工人,他们被认为是因工伤而受伤。工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基于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工伤保险:1如果雇主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根据法律,雇主需要支付工资的工人停工,如果构成残疾,残疾津贴收到5和6级残疾员工和员工离开工作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项目。2.如果雇主未能支付的工伤保险费工伤员工,雇主应当承担所有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工伤工人,也就是说,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并协调医疗以外的区域
    2023-07-04
    72人看过
  • 离职后工伤费用可否报销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因治疗工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所以劳动者离职后,仍然可以报销工伤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2-15
    417人看过
  • 工伤和感冒: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分别报销?
    吴君,男,40岁,塑料制品厂工人,2003年12月9日在生产撕裂膜操作过程中,右手被卷入压辊中,右手腕部及手指被轧伤。吴君在治疗工伤期间,又患病毒性感冒,发生了两笔医疗费用。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单位对吴君治疗右手的医疗费用到工伤保险机构全额报销,而对其患感冒治疗的费用依据医疗保险规定给予了部分报销。问:塑料制品厂这种做法对吗?答:塑料制品厂的做法是正确的。其理由为:一是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负伤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待遇而设立的。职工工伤医疗待遇仅是指治疗工伤范围内的伤病,本案吴君因工受伤仅是右手部,治疗手部可以享受工伤治疗待遇,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二是职工患疾病是非工伤,应当按照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政策规定处理。本案吴君患感冒与因工负伤没有关系,不应列入工伤范围,也不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应按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处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项目
    2023-07-02
    463人看过
  • 工伤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能报销吗,如何报销
    一、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
    2023-05-05
    291人看过
  • 工伤治疗使用医保卡是否能够报销?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刷了医保卡不能报销。工伤是不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只能先自行垫付,再拿发票清单认定书鉴定书等去社保局的工伤窗口报销。就算工伤刷了医保卡也不能报销。刷了医保卡就算是用了医疗保险基金的钱,劳动者只有先退垫付再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费用的报销。在职职工工伤了,能报销全额工伤待遇吗工伤是全额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用一般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用人单位不进行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依据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造成了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是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
    2023-07-01
    296人看过
  • 公务员工伤后退休,后期的治疗费用怎么报销
    如果单位有交纳工伤保险,应由社保部门支付,如果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公务员退休的政策规定,依据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其中因病退休有如下规定: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基本退休费以外,还有一定的生活补贴,按退休前级别确定发放。退休后工伤怎么报销退休后被聘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退休职工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
    2023-05-04
    386人看过
  • 新疆工伤职工异地治疗可报销
    近日新疆出台最新工伤保险条例,条例中指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但待遇标准低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从2013年起,长期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新疆工伤职工,一旦旧伤复发,只要经原居住地经办机构同意,就可以在现居住地选择一至两家医疗机构治疗,享受原居住地的州、市(地)工伤医疗待遇标准了。2月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对于工伤人员来说,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一系列利好消息是新近出台的《自治区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自治区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在新办法中对工伤保险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进行了规定。例如: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的资格,按职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已享受城镇职
    2023-06-09
    273人看过
  • 鉴定工伤事前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不能的。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在进行工伤鉴定期间产生的相关费是可以报销的,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塬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
    2023-02-13
    151人看过
  • 非工伤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是否可以
    一、非工伤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是否可以紧急抢救可以就近治疗,其它情形未经批准在协议医疗机构之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费用不予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
    2023-04-15
    493人看过
  •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2023-04-01
    342人看过
  •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可以,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在职期间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离职后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关系终止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第二种意见认为,后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
    2023-06-14
    462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复发治疗费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依法规定的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患职业病病情加重的,视同工伤复发。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由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补助金:(一)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每月伤残津贴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二)以用人单位当年应当为工伤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医疗补助金;(三)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每月标准乘12个月为基数,按15年一次性计发生活护理费。
    2023-05-01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因工伤治疗期引发其他病的医疗费是否可按照工伤报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1、不可以,工伤休养期间患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2、工伤职工休养期间,患病的,应当按照因病待遇办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分担,门诊费用自理。
    • 工伤自行治疗费用是否保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如果医疗终结之后,再没有复发的情况下自行医疗是没有保销的。如果还没有医疗终结,或者工伤复发,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 发生工伤了,工伤的费用怎么报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
      如果员工发生意外造成工伤,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工伤的费用如何报销?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
    • 有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医药费要后,才可以报销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员工工伤的后续治疗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员工必须和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否则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之后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在支付员工医疗费用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
    • 工伤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费发放医药费和交通费可以报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3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如何报销: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