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说服自诉人撤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35:34 423 人看过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

(9)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一、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案件都包括什么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形: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二、刑事诉讼中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公诉案件,法院会进行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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