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前夫离家出走前妻要还25万元
2006年底,家住广州越秀区的郑先生和番禺的刘女士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债权债务关系一栏上均为没有。但数月后,刘女士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其前夫在婚姻关系期间借了50万元,债主认为这是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女士和前夫连本带息共同偿还。
2007年中开庭时,刘女士才知道债主是家住天河的一名年仅20岁的郭姓女子,据称是其前夫的朋友。郭小姐说,2006年4月,郑先生因资金周转问题,先后借了她50万元,并出示两张内容一样的借条,都是借款25万,2007年前偿还。刘女士对这笔凭空出现的债务非常不满。她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郭小姐,她前夫也从未提及此事。刘女士还说,前夫以赌博为生,就算真有债务,也只可能是赌债。
2007年底,越秀区法院在郑先生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郑先生限期偿还50万元债务本息,刘女士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刘女士觉得很冤枉。前夫离婚不久后就离家出走,连开庭都没有出席。按照这个判决,刘女士只能先替前夫还清50万元的本息。于是她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期间,刘女士坚持这笔债务要么子虚乌有,要么就是一笔25万元的赌债,而且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她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
2008年6月,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刘女士要连带清偿前夫的25万元债务。法院判定,按日常生活的经验法则,郑先生不可能将50万元的借款,写成两张内容一样的借条。因此认定借款实为25万元。但广州中院同样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刘女士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案例2
百万巨债从天降四年官司终免除
1995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的叶女士与当地青年阿威结婚。婚后,两人开办了一家经营消防器材的公司,生意日渐红火,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2000年4月,因两人感情破裂,叶女士向花都区法院诉请离婚。两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决,叶女士分到上百万元的家产。
随后,阿威不服向广州中院上诉,表示公司经营期间,以他的名义借了163万元,因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公司经营也是为了家庭,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01年9月,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改判这163万元的借款为夫妻债务,两人各承担81.5万元。这样一来,叶女士分到手的钱就所剩无几了。她对这变化目瞪口呆,到处奔波求援,最终得到了检察院的支持,并向法院提出了抗诉。2003年11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4年,广州中院重审后,将该笔债务改判为公司债务,叶女士无须承担责任。法院认为阿威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借款行为代表公司,因此这163万元属于公司债务。虽然该公司已被注销,但其债务按约定应由阿威成立的新公司承担。因此,这起拖了4年的夫妻财产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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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前夫的外债还要妻子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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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前夫还欠债,还需要还债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2若是当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管离婚多少年,该债务应该承担的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即使男女双方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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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务正业如果离婚了前夫还要还债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7离婚了可以不用还前夫的债务,如果是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借款,一般来说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但是你如果能证明你前夫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也是可以不用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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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该替前夫还债吗,有没有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夫妻俩签协议离婚,妻子不需要替前夫还债,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双方是单独的个体,不需要承担对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所付的共同债务,离婚之后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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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欠的赌债,离婚前还要还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12不要还的,赌债属于一方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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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债务前夫还前妻替还可追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协议离婚时,夫妻约定,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一笔债务由丈夫王强偿还,但是由于经不住债主的催要,前妻王花替前夫偿还了这笔债务,在追偿遭拒后,王花将王强诉至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还钱,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06年5月1日,汤阴县城关镇王花与王强结婚,婚后,感情不合,2009年3月,二人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同学李月的5万元共同债务由王强偿还。2009年9月,李月找王强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