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自动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00:49 376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现形式之一,是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及其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继续依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则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并未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既不安排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也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合同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反之,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并未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即双方没有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企业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不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劳动者在本
    2023-04-29
    461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期能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吗
    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内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2023-07-22
    262人看过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到劳动关系就终止吗
    是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既可以约定一年,也可以约定半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自由协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
    2023-02-26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被诉人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被诉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有独立用人权。申诉人刘某于1996年8月1日入职被诉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1年8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2003年10月开始,申诉人在被诉人下属佛山分公司担任一级业务主管。申、被诉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7月31日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申诉人留在被诉人的佛山分公司继续工作,该分公司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9月28日申诉人回到被诉单位集团客户部从事大客户业务拓展工作。2005年2月24日,被诉人将申诉人原所在部门负责的省级集团客户拓展职责移交广州分公司,并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将申诉人安排至广州分公司工作,要求申诉人须于2月28日前报到,工资由广州分公司发放,标准保持12000元/月不变。2005年3月1日起,申诉人开始在广州分公司工作。2005年4月5日,被诉人人力资源部向申诉人发出《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原告:张天佑,智力四级残疾人。被告:石家庄天巧造纸厂。原告是智力四级残疾人,1992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2000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原告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2006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2008年6月,被告终止了与原告的临时工关系。原告不服,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被告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从20
    2023-06-07
    329人看过
  •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恢复劳动关系?
    【简介】原告张小姐于2009年6月12日进入被告公司,双方于2009年6月12日至2010年6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原告的工作是华东地区的业务经理,月薪15000元。原告的工作内容为在上海从事招商引资,并认真落实和完成工作任务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告通知原告后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原告同意服从被告的安排2010年1月6日,被告向原告发送了《关于劳动合同变更谈判的函》,建议:“受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华东地区不再需要独立的业务经理。“2010年1月15日,被告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协议为由,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终止。被告随后向原告发出了工作撤回令,并支付了原告的工资、佣金和经济补偿等。此后,原告不再工作。随后,原告提交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至实际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收入损失。仲裁
    2023-05-07
    262人看过
  •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二)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律师提示】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支付:①劳动者因退休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金;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缴费年限达不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
    2023-06-23
    208人看过
  • 长期中止劳动关系能否终止
    1、长期终止劳动关系能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终止,长期终止劳动关系能否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签订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劳动者长期不提供劳务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非过失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公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者所处的客观情况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今年以来,随着改革的发展,一些企业有少数职工要求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下列意见办理。一是企业定员要求“无薪留守”从事政策允许的个体经营业务,有利于
    2023-05-02
    126人看过
  • 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裁判要点]: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出租汽车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有效合同;李某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的医疗期满时间为2003年5月;出租汽车公司在李某医疗期届满前作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不当,应予撤销,而且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并依-此作出了判决。后出租汽车公司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汽车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虽然至2002年12月31日届满,但李某尚处在病休期间,应确定其医疗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顺延至李某的医疗期期满,出租汽车公司《终止李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应予撤销。但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与出租汽车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不当,二审法院将予以纠正,并作出了判决。[案情]:李某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自1994年起就在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
    2023-04-30
    136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是否表明劳动关系终止
    案件回放:Kim于2003年3月受雇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也未续签劳动合同。8月,该房地产公司发布了由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从那时起,金在办理工作转移时,在续约期间因病住院。金向房地产公司提出:暂停终止劳动关系,直至医疗期满。房地产公司认为,靳的合同期限已经过了很久,应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并签署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与公司无关的劳动关系终止后,金正日病倒了。公司不能给他治疗。金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中止终止劳动关系,推迟至医疗期满,并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靳的仲裁请求案例分析:本案有三个争议焦点:首先,靳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若干问题的
    2023-05-07
    404人看过
  • 退休会自动终止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退休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一、合同到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合同到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不需要等一个月,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二、劳动法不给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由劳动者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三、劳动合同终止需要
    2023-04-12
    438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终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一、劳动关系中终止劳动合同什么意思?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
    2024-01-11
    5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劳务派遣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补充用工形式。一、劳务派遣因用工单位原因更换用工地点可以索赔吗劳务派遣因用工单位原因更换用工地点是否可以索赔,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第三方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第三方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不需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三、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工资怎么处理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
    2023-04-02
    47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劳动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一般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期限虽然届满,但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同时,在目前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仍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裁决或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劳动合同的终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包括劳动合同解除?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2
      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既存在相同又存在差异。 相同点是: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不同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
    • 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终止就是指劳动关系终止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5
      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