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中的股东还能追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34:37 235 人看过

公司执行阶段能追加股东,但是执行程序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确定其责任要受到严格的限制。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一、公司破产,法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公司破产,法人承担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无需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滥用其职位,对债务逃避,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出资不实的,由出资的股东等,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东抽逃资金的,要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清算后公司还有财产的,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其他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不承担债务责任。

二、开公司需要注册多少资金

开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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